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市城區巡游出租車運價的通知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3-03-17 14:39
XXDR-2023-02001
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
關于調整市城區巡游出租車運價的通知
湘鄉發改價調﹝2023﹞1號
湘鄉市交通運輸局,湘鄉市各巡游出租汽車經營企業:
為進一步理順市城區巡游出租車運價結構,促進出租車行業健康發展,提升行業綜合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湖南省定價目錄》等相關規定,在依法履行成本監審、價格聽證等程序基礎上,綜合考慮出租汽車運營成本、居民和駕駛員收入水平、交通狀況等因素,并報市政府同意,現將調整后的市城區巡游出租車運價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巡游出租車運價標準
(一) 起步價。白天1.5公里起步價調整為6元,夜間(21時至次日6時)起步價調整為7元,起步價內含燃油附加費。
(二) 車公里價(續程)。1.5公里以上續程單價為2元,按化零為整的等價計費方式跳表,每計滿1元(500米)跳表一次。
(三) 低速計時收費。車速在12公里/小時以下(含12公里/小時),累計每計滿3分鐘計費1元。停車等候計時納入低速計時。
(四) 空駛費。單程載客6公里以上的,超過6公里部分在車公里運價基礎上加收50%空駛費,每計滿1元跳表一次。
(五) 春節期間臨時加價。春節期間5天(除夕、初一、初二、初三、初四),巡游出租車起步價可在原基礎上臨時上浮3元。
(六) 按日結算的包車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
二、 相關要求
(一) 加強政策宣傳。行業主管部門、出租汽車經營企業要認真做好運價調整的宣傳解釋工作,確保調價政策平穩實施。按規定統一制作運價公示表,在巡游出租汽車內予以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 及時調整計價器。各出租車經營企業要及時做好計價器運價標準調整工作,調整后的計價器按新運價標準執行,未調整的計價器按原運價標準執行。
(三) 加強行業自律。出租車經營者應嚴格執行“打表計程、按程計費”的規定,進一步提高自身素養,提升服務水平。各出租車經營企業不得在調價后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增加出租汽車駕駛員負擔,確保這次調價增加的收入落實到出租汽車駕駛員手中。
三、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執行。《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湘鄉市城區出租車運價的通知》(湘鄉發改價〔2016〕3號)同時廢止。
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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