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東山街道辦事處機構信息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3-05 10:18
主要負責人:李強(黨工委書記)
辦公地址:湘鄉市東山街道起鳳路1096號
郵 編:411400
值班電話:0731-56400501
網 址:http://www.yqfywz.cn/1941/1944/2096/index.htm
辦公時間:
夏令時(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時(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東山街道湘鄉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正科級。
地處湘鄉城南,背靠東臺、塔子二山,面臨漣水河,東山大橋、鎮湘橋、湘鄉二大橋三座大橋把湘鄉老城區與東山新城連成一體。
轄區面積29.6平方公里,其中新城建設面積4.57平方公里。下轄10個行政村,3個居委會,107個村(居)民組,建成小區56個,常住人口約7.5萬人。
東山街道辦事處是湘鄉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受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本轄市內對村(社區)管理、服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事處經濟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行使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執法監督檢查等相應的行政管理職能,對市域性、社會性、群眾性的工作負全面責任。
主要職責有:
1、制訂并實施街道經濟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并組織實施轄區內產業發展及招商引資工作。做好轄區內企業協調服務工作。
2、制定并實施街道城鎮建設規劃。統一規劃,統一基礎設施建設,統一管理,做好愛國衛生,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3、做好有關社會保障工作。加強勞動就業指導和管理。加強對居委會的指導。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市服務,興辦社會福利事業。
4、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安全等工作。
5、依法做好計劃衛生服務工作。
6、管理好街道辦事處財務、審計、統計、監察、民族宗教、科教文衛工作,協調與社會事務相關的其他工作。做好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7、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開展國防教育,擁軍優屬等活動。
8、完成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 機構設置、職能配置
(一)黨政機構。
黨政內設機構設置4個:黨政綜合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1.黨政綜合辦公室 主要承擔黨工委、辦事處日常事務,負責綜合協調、文電會務、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檔案、依法行政、統計報表、信息安全及機關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宣傳、統戰、編制、人事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相關工作。
2.黨建工作辦公室 負責基層黨建工作的組織推動、業務指導、督促落實和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齡老干工作。負責基層黨的代表大會和選舉黨代表以及黨代表日常管理服務有關工作。負責村(居)干部隊伍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指導村(居)開展“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工作,督促落實以黨建促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工作。
3.經濟發展辦公室 負責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統計、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建設、交通、商貿流通、食品藥品監督、供銷工作等工作。承擔市場監管有關方面的指導協調職責。
4. 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信訪維穩、網格化管理等工作,指導協調民事糾紛調解處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管、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等工作。
人武部、財政所維持原有不變。人武部依法履行國防動員、民兵訓練、預備役管理等職能。財政所主要履行財政預算管理、協調組織財政收入、惠農補貼資金發放、財政資金監管、本辦事處單位財務核算、村級財務監管、國有資產管理、鄉村債權債務管理、財政信息化建設等職能。
人大、紀檢監察和群眾團體等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
不再保留原內設機構:黨政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加掛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辦公室牌子)、民政和社會保障辦公室、綜治維穩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不再保留原衛生和計劃生育辦公室(衛生計生監督所),其職能職責整合到社會事務辦公室。
(二)事業機構。
設置直屬股級公益一類事業機構: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農業、林業、水利、農機、畜牧水產、動物防疫、移民、扶貧動物防疫、農民素質教育、農經,鄉村振興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務服務工作;生態事務中心 負責村鎮規劃和村鎮建設管理等工作。監督、指導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按照管理權限,指導、協調和實施自然資源、林政管理、造林綠化、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組織協調生態環境污染事故與生態破壞事件查處。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民政、養保、醫保、勞動就業、殘聯、衛健、創衛、計生協、政務公開工作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務服務工作;文化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文明創建、科技科協、文化旅游、教育、體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務服務工作。
(三)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按照推進行政執法權限和力量向基層延伸和下沉,強化鄉鎮(街道)的統一指揮和統籌協調職責要求,整合現有站所、分局執法力量和資源,組建股級公益一類事業機構: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以街道辦事處名義開展執法工作,并接受有關市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同時負責城市管理工作。
根據有關規定設置股級公益一類事業機構: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退役軍人基礎數據采集、創業就業、申訴維權、信息宣傳等事務性工作,協調做好退役軍人社會保障等工作。
原有的事業機構在本次改革中整體撤銷。
二、派駐機構管理
按上級相關規定設立在本辦事處的所有派駐機構,除上級有明確規定的以外,其人事任免、年度考核等重要事項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征求辦事處黨工委意見,工作上接受辦事處黨工委、辦事處的統一指導和協調。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人員編制。
1.核定機關行政編制25名。財政所原定行政編制6名、事業編制8名維持不變。機關后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出一減一。
2、核定事業機構事業編制42名。其中:綜合服務中心[政務(便民)服務中心]26名、綜合行政執法大隊12名、退役軍人服務站4名。
(二)領導職數。
核定機關領導職數9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辦事處主任1名,副書記1名,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1名,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政協聯工委主任1名,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1名,黨工委委員、組織委員1名,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武裝部長1名,辦事處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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