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棗鎮2025年信息公開指南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1-09 15: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編制《山棗鎮人民政府網頁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務。
本《指南》及時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查看。
鎮人民政府的信息公開由鎮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鎮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公開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機構負責。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鎮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主要信息:
● 黨委、政府工作動態信息
● 領導信息、機構設置、主要職能
● 通知公告、黨政發文、人事通知、規劃計劃、工作總結
● 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
● 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具體信息目錄在“湘鄉市山棗鎮人民政府”網頁上公布。
(二)公開形式
1、山棗鎮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yqfywz.cn/1941/1944/2016/index.htm;
2、湘鄉政報;
3、山棗鎮政務公開窗口:湘潭市湘鄉市山棗鎮政務公開專區;
4、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發布會等途徑予以公布;
5、政務新媒體:湘鄉市人民政府網。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號)精神,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效率,請申請人按照"一事一申請"的原則提出申請。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況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期答復的將及時告知申請人,且延期的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期限內)。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0731-56300001
通信地址:山棗鎮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郵政編碼:411406
辦公時間:夏令時(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時(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請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并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直接申請
申請人可登錄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平臺的“依申請公開”欄目直接在網上提出申請。(網址:http://www.yqfywz.cn/webapp/xxs/ysqgk/index.jsp)。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從山棗鎮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申請表》或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完整后,向受理機構送交。
本機關不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補正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申請時間規定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本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渠道或者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五)申請處理
本機關對收到的信息公開申請,根據《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和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公開責任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本機關提供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收費,按照《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財稅〔2021〕3號)文件執行。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除外)。
四、可以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二)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五、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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