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東郊鄉人民政府機構信息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6-03-06 11:02
主要負責人:劉正茂(黨委書記)
左華良(黨委副書記、鄉長)
辦公地址:湘鄉市東郊鄉新村村十七組
郵編:411402
電話:0731-56298303
網址:http://www.yqfywz.cn/1941/1944/2012/index.htm
辦公時間:夏令時(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時(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東郊鄉,位于湘鄉市東部。東臨湘潭古城,南與湘潭烏石交界,北與湘鄉龍洞鎮接壤,西臨湘鄉城區望春門街道,320國道(繞城線)、滬昆鐵路、上瑞高速公路穿境而過。漣水河、韶山灌區南、北干渠呈三條平行水系橫貫全境,境內地勢平坦、交通便利、水系發達,是傳統的工農業均較為發達的鄉鎮。東郊鄉因地處湘鄉城區東面郊外,而以地理位置取名。
全鄉總面積89.7平方公里,轄19個行政村,440個村民組,18078戶,總人口56320人;共有耕地40032畝。黨委下設黨組織75個,黨總支20個,黨支部55個。
鄉機關下設黨政辦公室、黨建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生態事務中心、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文化綜合服務中心、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財政辦公室、退役軍人服務站、武裝部、紀檢監察室。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省、湘潭市、湘鄉市關于鄉鎮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二)指導、搞好轄區內村委會的工作,支持、幫助各村加強思想、組織、制度建設,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三)抓好文化建設,開展文明鄉村建設活動,組織居民開展經常性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四)負責鄉鎮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加強對違法青少年的幫教轉化,保護老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五)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殯葬改革、殘疾人就業等工作;積極開展便民利民的鄉村服務和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常住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及計劃生育工作,完成下達的各項計劃生育指標任務。
(七)協助武裝部門做好轄區民兵訓練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負責在轄區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調解,開展法律咨詢、服務等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搞好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九)負責本轄區的鄉村管理工作,發動群眾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綠化、美化、凈化鄉村環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環境衛生、環境保護工作。
(十)負責本轄區的綜合執法工作,維護轄區的良好秩序。
(十一)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的三防、搶險救災、安全生產檢查、居民遷移等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置:
1.黨政辦公室。主要承擔黨委、政府日常事務,負責綜合協調、文電會務、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檔案、依法行政、信息安全及機關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負責宣傳、統戰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相關工作。
2.黨建辦公室。負責基層黨建工作和“兩企三新”黨建工作的組織推動、業務指導、督促落實和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人事及老干等工作。負責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基層黨的代表大會和選舉黨代表以及黨代表日常管理服務有關工作。負責村干部隊伍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指導村(社區)開展“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指導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統籌志愿服務工作。負責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工作,督促落實以黨建促鄉村振興等工作。
3.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擬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組織實施。承擔產業發展、科技工信、交通運輸、商貿流通、招商引資、企業服務、審計、統計等方面工作。承擔市場監管有關方面的指導協調職責。
4.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信訪維穩、網格化管理等工作,指導協調民事糾紛調解處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管檢查,協助上級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抗洪搶險、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應急救援防災減災工作。
5.財政辦公室。主要履行財政預算管理、協調組織財政收入、惠農補貼資金“一卡通”發放、財政資金監管、本鄉單位財務核算、村級財務監管、國有資產管理、鄉村債權債務管理、財政信息化建設等職能。
6.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農業、鄉村振興、林業、水利等方面工作。
7.生態事務中心。按照管理權限負責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和村鎮建設管理等方面工作。監督、指導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
8.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負責民政、醫療保障、社會保障、教育、衛生健康、助殘、數據管理和政務服務等方面工作。
9.文化綜合服務中心。負責文化、旅游、廣電、體育等方面工作。
10.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退役軍人基礎數據采集、創業就業、申訴維權、社會保障、信息宣傳等工作。
11.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以鄉鎮名義,行使鄉鎮和上級主管部門授權鄉鎮實施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承擔行政處罰案件辦理及相關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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