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信訪局2018年部門預算說明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8-01-18 13:27
一、部門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1、職能職責
按照三定方案規定的職責,我局將主要執行:(一) 負責處理群眾給市委、市政府及其領導同志的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做好領導同志接待上訪群眾的組織服務工作。(二)承辦中央、省、市領導轉辦、批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批示件的落實情況;向鄉鎮辦事處和市直部門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三)綜合反映群眾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意見、建議和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供信訪信息,為市委、市政府決策和指導工作服務。(四)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大信訪糾紛問題;協調處理群眾赴京、到省上訪和異常、突發性信訪事項。(五)指導全市信訪業務,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六)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訪工作干部隊伍建設狀況,研究提出加強信訪隊伍建設的措施,組織信訪干部的培訓,指導信訪部門的辦公自動化建設。(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的工作等工作。
2、機構設置
我單位是市政府機關行政單位。下轄湘鄉市駐長沙信訪接待站和信訪復查(復核)辦公室2個二級機構。在國有資產方面我單位無自己獨立產權的辦公用房,與司法局統一在一棟樓辦公。本部門現有在職職工18人,離休0人,退休8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信訪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信訪局本級。
本單位在職人員18人,離退休人員8人。
本單位擁有國有資產40.134萬元,無公車,無自己獨立產權的辦公用房,與司法局統一在一棟樓辦公,分配辦公用房14間,面積共計367.38㎡。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18年預算總收入260.979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60.9799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0萬元;預算總支出260.979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92.6884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24.5607萬元,主要是:①駐京接勸返專項增加12萬元;②在職人員工資提標。
(二)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260.9799萬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92.6884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24.5607萬元,主要是:①駐京接勸返專項增加12萬元;②在職人員工資提標。
(三)2018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收支。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260.9799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171.9799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89萬元,是我單位為完成各項信訪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復查復核專項支出3萬元,主要用于全市的信訪復查復核工作方面;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專項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協調處理上級信訪事項的交辦件、領導批辦件的辦理和情況報送工作及對重點交辦件的督查督辦工作的辦公、食宿、車輛等工作費用;人民來訪接待中心運行專項支出15萬元,主要用于中心工作的一般運行工作費用;湘潭市駐京信訪維穩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湘潭市駐京人員辦公、食宿、車輛及進京上訪人員在京的食宿、交通、醫療等工作費用;駐京接勸返專項支出24萬元,主要用于駐京信訪維穩工作人員的辦公、食宿、車輛等日常開支方面;公安干警駐京信訪維穩專項支出12萬元,主要用于公安干警駐京的辦公、食宿、車輛等工作費用,負責打擊和處理非訪人員,協助駐京維穩人員做好信訪維穩工作方面;駐長接勸返專項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駐長站信訪維穩接勸返工作的辦公、食宿、車輛等工作費用;信訪維穩調度工作專項支出5萬元,主要用于全市信訪維穩調度工作方面。
2017年本單位整體支出納入了財政績效評價,財政績效評價結果為優,2018年本單位整體支出納入了財政績效管理。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局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7.8036萬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2.4059萬元,上升9%。
2、“三公”經費預算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0.7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4.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與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萬元,均為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一
- 全部留言
- /
- 評論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