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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專題專欄
發布目錄:網上信訪規范化辦理公示專欄
**鎮人民政府關于李某信訪事項的處理意見書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4-12-10 14:59
李某女士:
您于2024年10月08日通過微信端網上信訪途徑反映如下問題:**鎮某某村陳某某被“棄養”,您代投訴其女兒棄養母親,挪用其公款,理由是陳某某在康寧醫院期間精神正常,正常人不應被關在精神病院。針對上述信訪事項,**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10日受理,并發出受理告知書。對您所反映的問題,經**鎮認真調查核實,作出處理意見如下:
經我鎮及村干部與陳某某之女陳某溝通后了解到,陳某某在家時常情緒不穩定,有暴力傾向,經常打砸毀壞家具、在家放火、打人傷人,并且生性多疑,一直懷疑家人投毒企圖謀害她,所以其女陳某不得已將其母親陳某某送至康寧醫院治療。
第一,您反映的醫院沒有給她吃藥和做其他治療一事。經咨詢,目前陳某某的病情尚未完全康復,正在康寧醫院治療中,故您反映的與事實不符。
第二,您所反映的其親人拒絕探望和接回將近9年一事。經調查,2022年陳某某弟弟將其接回家照顧,只要其面對家人,陳某某的情緒就會更加暴躁,無法在家居住,只得再次送往醫院治療,平時其家人也會去醫院探望、送生活用品,故您反映的與事實不符。
第三,關于您所反映的“陳某某的治療費用是其救濟金支付住院費”的問題,經調查核實,陳某某的獨生子女費為每年1000元,低保金為每月460元,養老金為每月136元,共計每年8152元,這些資金均匯入陳某某的個人賬戶,暫由其女兒陳某代為保管,陳某某在康寧醫院的治療費用和生活費用均由其女兒全額承擔。故您所反映的陳某某的治療費用是其救濟金支付住院費的問題不符。
湘鄉市**鎮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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