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民政局關于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2025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6-03-09 09:46
各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各民辦非企業單位:
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等有關規定,市民政局將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2025年度檢查工作(以下簡稱年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2025年6月30日前經市民政局批準成立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或認定為慈善組織的除外),均應參加2025年度檢查。
免檢對象:按照《湖南省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規定,獲得4A評估等級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在下一個年度檢查時,只需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報告書。獲得5A評估等級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在下兩個年度檢查時,只需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報告書。
二、年檢時間
有業務主管單位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應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年檢材料,由業務主管單位出具初審意見;2026年5月31日前,將業務主管單位出具初審意見的紙質材料報送至市民政局。無業務主管單位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應于2026年5月31日前向市民政局報送年檢紙質材料。
逾期未報送年檢材料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無正當理由,市民政局將不再接收材料,并按照未參加年檢處理。
三、年檢材料要求
(一)2025年度工作報告書。2026年3月1日起,民辦非企業單位可登錄湖南省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網上系統(https://113.246.57.67:10100/hnshzz_wt/template/homeShzz.html),輸入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選擇菜單欄中“年檢”業務,選中年檢年份為2025年的年檢通知,點擊右上角“填寫年檢信息”進行填報,同時在附件中下載并填報《民辦非企業單位黨建工作情況表》和《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兼職情況統計表》。民辦非企業單位完成網上填報后,應當將年度工作報告書和相關表格打印成A4大小紙質文本(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民辦非企業單位印章。
(二)2025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提交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出具的2025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一份,原件)。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副本)。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提供在有效期內的法人登記證書副本。
(四)相關說明材料。根據工作需要,市民政局可要求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事項說明或必要補充材料。
已經取得執業許可證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同時提交執業許可證副本。
四、年檢結論審查標準
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市民政局對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的年檢材料以書面檢查為主,并結合業務主管單位初審意見、抽查審計、實地檢查和其他問題線索核實情況,綜合研究確定民辦非企業單位2025年度年檢結論。民辦非企業單位在提交年檢材料前,對存在的違規事項已經自查自糾、主動先行整改或經業務主管單位來函說明存在的問題確有特殊情況的,年檢時可視情從輕或免予處理。年檢結論將于9月底前在市民政局官網公布。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進行整改,整改期限為3個月。未按期完成整改、虛假填報或逾期未參加年檢的,市民政局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一)民辦非企業單位內部管理規范,嚴格按照章程進行內部治理和開展活動,未發現存在違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行為,年檢結論確定為“合格”。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在2025年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節較輕、社會危害輕微的,年檢結論確定為“基本合格”;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年檢結論確定為“不合格”:
1、應建未建黨組織的;
2、未將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章程的;
3、不具備法律規定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基本條件的,包括沒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現有凈資產低于國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年末凈資產為負數等情形;
4、未遵守非營利活動準則的;
5、違反規定使用登記證書、印章或財務憑證的;
6、2025年度未開展業務活動的;
7、不按照章程規定進行活動的,包括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未按照章程規定召開理事會或未按期換屆等情形;
8、無固定住所或必要活動場所的;
9、內部管理混亂,不能正常開展活動的;
10、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或年檢的;
11、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或者違規舉辦節慶展會論壇的;
12、財務制度不健全,資金來源和使用違反有關規定的;
13、侵占、私分、挪用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的;
14、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
15、年檢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16、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修改章程未按規定核準備案的;
17、設立分支機構的;
18、未按時報送符合要求的年檢材料,或未按照登記管理機關要求對問題進行整改的;
19、負責人未按照規定辦理備案的;
20、2025年度因違法違規事項受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的,或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21、牽頭成立非法社會組織,或者開展、參與涉黑涉惡、非法集資、洗錢、恐怖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參與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經勸告后仍不改正的;
22、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行為的。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和民族的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如發現民辦非企業單位存在以上行為,年檢結論確定為“不合格”,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工作要求
各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年檢工作,安排專人負責,認真填寫,按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審核把關,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請各業務主管單位認真履行社會組織年度檢查的初審職責,對主管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按照章程開展活動、人員和機構變動、財務管理、領導干部兼職報備、分支機構設立等情況進行監督審查,并出具初審結論,督促主管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按時向市民政局提交年檢材料。
六、咨詢方式
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網上填報操作、系統問題咨詢電話:0731-56790580
湘鄉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股地址:湘鄉市望春門街道東風路67號湘鄉市民政局308室
湘鄉市民政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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