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司法局關于公開選聘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的公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11-27 10:56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規范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以下簡稱“法律顧問”)工作,促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16〕30號)、《湖南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6號)、《湘潭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顧問管理辦法》(潭政辦發〔2022〕7號)和《湘潭市政府法律顧問管理規則》(潭政辦發〔2024〕12號)等規定,經湘鄉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公開選聘法律顧問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法律顧問名額及聘期
選聘3名以上法律專家或律師擔任法律顧問,聘期為二年,期滿經雙方一致同意可續約。
二、選聘條件
法律顧問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忠于憲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質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擁有8年以上律師執業經驗或具備二級以上律師職稱,有較高專業理論水平和豐富實務工作經驗;或從事法學教學、法學研究和法律實務工作8年以上,具有法學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在法學教學、法學研究的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
3.未受過刑事處罰和紀律處分,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的紀律懲戒,具有較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各界反映良好。
4.熟悉市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規則,有較強的分析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
5.熱心服務于社會公共事務,且有時間和精力履行法律顧問工作職責。
三、服務內容
1.參與市人民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等工作中有關重大問題的研究。
2.為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行為提供法律咨詢、論證意見。
3.參與市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查、論證和評估等。
4.參與辦理涉及市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裁決、仲裁等案件。
5.參與處理涉及市人民政府的非訴民事、行政糾紛以及信訪事件。
6.參與市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前期論證和重大政府合同的談判,協助起草、審查、修改市人民政府重大合同和相關法律文書。
7.參與市人民政府法治建設課題調研、法治宣傳培訓、法治督查考核等。
8.市人民政府交辦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四、選聘程序
1.報名。采取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
2.資格審查。湘鄉市司法局對申請擔任法律顧問的個人或單位是否符合規定條件等情況進行審查,符合資格條件的,形成候選法律顧問人員名冊。
3.遴選和審定。征詢律師協會等有關單位意見,在統籌專業特長等因素的基礎上,提出擬聘個人或單位建議,報湘鄉市人民政府審定。
4.公示。湘鄉市司法局將擬選聘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日,接受社會監督。
5.簽訂合同。與法律顧問簽訂法律顧問服務合同,在法律顧問服務合同中明確具體的工作范圍、權利義務、聘用期限、報酬、違約責任等內容。
五、報名有關事項
1、報名時間。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17日。
2、報名方式。通過湘鄉市司法局門戶網下載并填報《湘鄉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附上相關證明材料,可通過電子郵件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電子郵箱:xxssf@163.com;現場報名地址:湘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207室(湖南省湘鄉市東山街道人民路821號);聯系人:許媛;電話:0731-52781993。
3、所需材料。
①報名表word版和pdf蓋章掃描版各1份(詳見附件)。
②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執業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
③取得國家級、省級、市級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有關業務領域的表彰獎勵證書復印件。
④近5年內擔任地市級及以上“兩代表一委員”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⑤近5年內擔任地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法律顧問的聘書或合同復印件。
⑥辦理重大法律事務、疑難案件或理論研究成果(不超過2個案例,每個案例說明不超過500字)。
⑦報名擔任法律顧問的服務方案(包括專業特長、工作標準、服務承諾,以及對法律顧問工作的認識和工作設想等內容)。
以上報名材料除第1項外,均提交復印件1份,3、4、5項沒有的可不提交,選聘結束后材料不予返還。
4、其他事項。報名人員須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取消參選資格。執業律師提供虛假材料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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