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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目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相關主管部門需審查的申報材料清單 [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1-07-08 09:47
| 相關主管部門需審查的申報材料清單
[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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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
階段 |
事項名稱 | 實施
部門 |
申報材料 | 備注 |
| 立項
用地 規劃 許可 階段 |
項目建議書審批 | 發改部門 | 項目建議書 | |
| 同級財政部門資金安排意見或資金來源審查意見(發改部門全額安排中央、省預算內資金項目除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該提供的其他材料。 | ||||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 | 自然資源部門 | 申請報告(格式參考原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模板,另在報告中說明是否涉及生態保護紅線,是否占用自然保護區等情況); | ||
| 項目建設依據文件(項目服務聯系單、項目列入相關規劃文件或者相關產業政策文件等) | ||||
| 擬建項目用地范圍的標準地形圖(2000 國家大地坐標系3度分帶高斯投影坐標系),項目用地邊界拐點坐標TXT文件; | ||||
| 建設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初審意見(格式參考原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初審意見模板,另在意見中說明是否涉及生態保護紅線、是否占用自然保護區情況,是否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符合性說明); | 符合鄉鎮排水專項規劃 | |||
| 在土地利用規劃圖、城鄉規劃或者相關專項規劃圖上的用地范圍圖(僅不需編制用地預審與選址論證報告的建設項目提供)。 | ||||
| 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論證報告
具體內容包括: 1.項目概況。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選址、用地的相關行業標準要求。 2.項目各擬選址方案的基本情況。 3.各擬選址方案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相關專業規劃符合性分析,以及與歷史文化保護區、國家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水源保護區等資源保護區、地質災害危險性區域的關系。 4.建設項目用地涉及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提出規劃修改方案;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出具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方案; 5.用地定額標準符合性分析,國家和省尚未制定用地定額標準或者超出用地定額標準的,作節地評價; 6.建設項目涉及穿越生態保護紅線的,作項目避讓生態保護紅線專題論證; 7.推薦選址的地質災害評估、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評價等工作開展情況。 8.結論與建議:對推薦選址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提出研究結論,提出按推薦選址方案進行建設的條件及建議。 |
不再單獨編制評估評價報告,相關內容并入可行性研究報告。 | |||
| 立項
用地 規劃 許可 階段 |
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 | 發改
部門 |
自然資源部門核發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涉及劃撥土地的需提供) | 該項材料實行告知承諾制。 |
| 財政部門資金安排意見或資金來源審查意見 | ||||
|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書 | ||||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該提供的其他材料 | ||||
| 節能審查 | 節能審查部門 | 項目節能評審意見(含綠色建筑等級要求) | ||
| 項目節能報告 | 不再單獨編制評估評價報告,相關內容并入可行性研究報告。 | |||
| 項目節能審查請示文件(項目所在市州發改委) | ||||
|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實施方案 | ||||
|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 | 自然資源部門 | 建設項目批(核)準文件 | 該項材料實行告知承諾制 | |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新增建設用地的提交) | 該項材料實行告知承諾制 | |||
| 國土測繪報告 | ||||
|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含臨時使用)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或森林公園建設審批(核) | 林業部門 |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核準批復、備案確認文件等有關批準文件。根據項目情況提供下列相關批準文件:(1)批次用地項目,提供有關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說明書并附規劃圖;(2)審批初步設計的建設項目,提供初步設計批復;(3)符合城鎮規劃的建設項目,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4)符合鄉村規劃的建設項目,提供鄉村規劃許可證或者縣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出具的符合鄉村規劃的證明文件;(5)宗教、殯葬設施等建設項目,提供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6)因設計變更等原因需要增加、減少使用林地面積或者改變使用林地位置的,提供有關設計變更等的批復文件。 | 該項材料實行告知承諾制 | |
|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或者林地現狀調查表 | 不再單獨編制評估評價報告,相關內容并入可行性研究報告 | |||
| 臨時占用林地的建設項目,提供原地恢復林業生產條件方案或與林地權利人簽訂的臨時占用林地恢復林業生產條件的協議 | 臨時占用林地的建設項目需提供 | |||
| (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非省直管縣的還需所屬市州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使用林地審查意見) | ||||
| (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使用林地初步審查意見 | ||||
| 立項
用地 規劃 許可 階段 |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含臨時使用)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或森林公園建設審批(核) | 林業部門 | 支持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的其他材料 | |
| 擬建機構或設施的規劃或工程設計文件 | 辦理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審批需要提供的材料 | |||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批準建立機構或修筑設施的文件 | ||||
| 保護、管理、補償等協議 | ||||
| 擬建機構或修筑設施對自然保護區自然資源、自然生態系統和主要保護對象影響的評價報告(包括影響及減輕影響、生態恢復措施等,并附專家論證意見) | ||||
| 公示材料(在當地公開發行的日報上對擬建機構或修筑設施進行公示) | ||||
| 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的意見 | ||||
| 市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 | ||||
| 如涉及占用濕地、需提供濕地占補平衡方案 | ||||
| 專家現場核查報告 | ||||
| 湖南省森林公園建設項目定點及初步設計方案審核書 | 辦理森林公園建設審批需要提供的材料 | |||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水行政主管部門 | 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 | 不再單獨編制評估評價報告,相關內容并入可行性研究報告 | |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承諾書 | ||||
| XX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專家咨詢意見 | ||||
| XX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申請函 | ||||
| 用地
規劃 許可 階段 |
洪水影響評價審批 | 水行政主管部門 | 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涉河管理事項行政審批申請書 | 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時提交 |
| 項目立項依據(項目建議書等批復文件、項目列入相關規劃文件或相關產業政策文件) | 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時提交,該材料實行告知承諾制 | |||
| 建設項目所涉及河道與防洪部分的初步設計方案 | 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時提交 | |||
| 建設項目對河勢變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質的影響以及擬采取的補救補償措施設計報告 | 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時提交 | |||
| 洪水影響評價報告(不再單獨編制評估評價報告,相關內容并入可行性研究報告) | 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時提交 | |||
| 項目單位落實補救補償措施及資金承諾函 | 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時提交 | |||
| 與第三方合法水事權益人達成的協議或有關文件 | 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時提交 | |||
| 環評影響評價批復 | 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時提交,該材料實行告知承諾制 | |||
| 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申請表 | 涉及“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時提交 | |||
| 洪水影響評價報告 | ||||
|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報告(項目申請報告、備案材料) | ||||
| 與第三方合法水事權益人達成的協議或有關文件 | ||||
| 國家基本水文測站上下游建設影響水文監測工程的審批申請書 | 涉及“國家基本水文測站上下游建設影響水文監測工程的審批”時提交 | |||
| 建設工程對水文監測影響程度的分析評價報告 | ||||
| 與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簽署的第三方同意的承諾函或者協議書 | ||||
| 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 | 文物部門 | 項目建設用地的國土復函或包含項目用地數據的可研報告 | 該項材料實行告知承諾制 | |
| 項目用地的1比1萬地形圖(或1比2千圖配合1比5萬圖);GOOGLE EARTH線路走向圖。 | ||||
| 用地
規劃 許可 階段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申請 | 涉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時提交 |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公示本及全本)(附件須包括:①對產能過剩行業,需要提交相關部門對建設項目立項批復或備案準予文件;②是否存在環評違法行為的情況說明;③生態保護紅線主管部門關于項目是否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說明材料;④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審核申請表;⑤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基礎信息表)(不再單獨編制評估評價報告,相關內容并入可行性研究報告) | ||||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說明 | ||||
| 關于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刪除不宜公開信息說明 | ||||
|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 ||||
| 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表(包括排污單位請求設置入河排污口的正式申請文件及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書) | 涉及“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時提交 | |||
| 建設項目依據文件或相關說明材料(包括法定主管部門對本建設項目立項的批復意見,不需要法定主管部門進行立項批復的,應提供相應的其他同意建設的證明材料) | 涉及“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時提交,該材料可實行告知承諾制。 | |||
| 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附件須包括:論證報告涉及的需要由法定主管部門出具的意見或證明)(不再單獨編制評估評價報告,相關內容并入可行性研究報告) | 涉及“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時提交 | |||
| 第三者同意建設承諾書或其他相關文件(對第三者權益有影響的) | 涉及“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時提交 | |||
|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 涉及“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時提交 | |||
| 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 同意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協議 | ||
| 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報告評審意見書及備案證明 | ||||
| 成本估算意見書及繳款憑證 | ||||
| 風景名勝區內建設活動審批 | 林業主管部門 | 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審核意見 | ||
| 林業主管部門請示及初審意見 | ||||
| 風景名勝區重大建設工程項目選址方案論證報告 | 不再單獨編制評估評價報告,相關內容并入可行性研究報告 | |||
| 經批復的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文本、項目涉及其它相關部門意見和基礎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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