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告知承諾書示范模板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1-07-07 15:23
附3
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告知承諾書示范模板
(行政審批機關名稱)
(行政審批事項名稱)
告知承諾書
〔xxxx年〕第x號
行政審批機關(告知人)
部門名稱:
聯系人姓名:
聯系方式:
申請人(承諾人)
單位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申請的工程建設項目名稱:
申請的工程建設項目代碼(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
聯系人姓名:
聯系方式:
(本告知承諾書一式兩份,告知人和承諾人各存一份)
行政審批機關的告知
根據《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工作指引》有關要求,本行政審批機關就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事項告知如下:
一、審批依據
本行政審批事項的依據為:
(一)……
(二)……
(三)……
…………
二、法定條件
本行政審批事項獲得批準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
(二)……
(三)……
…………
三、申請人應當提交并接受查驗的材料
根據審批依據和法定條件,本行政審批事項獲得批準,申請人應當通過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提交下列材料,以供查驗:
(一)……
(二)……
(三)……
…………
四、承諾的期限和效力
申請人愿意作出承諾的,在收到本告知承諾書之日起
(工作日)內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通過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推送至本行政審批機關。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
申請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承諾,并通過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提交簽章的告知承諾書后,行政審批機關依據申請人承諾和信用狀況等信息,應在1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相應的審批結果文書依法、及時送達至申請人。
申請人逾期不作出承諾的,行政審批機關將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實施行政審批。申請人作出不實承諾的,行政審批機關將依法作出處理,并由申請人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監督和法律責任
本行政審批機關,將在作出準予行政審批決定后適時對申請人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核查。發現申請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行政審批機關將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依法追究申請人和有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六、誠信管理
本行政審批機關在行政審查、后續監管中發現申請人作出不實承諾、違反承諾或逾期不履行承諾等情況的,將其不良行為記入誠信檔案,進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黑名單,并與本級政務服務平臺、省政務服務平臺、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湖南等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共享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對申請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審批申請,不再適用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協同懲戒機制。
申請人的承諾
根據《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工作指引》有關要求,本申請人就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事項,作出如下承諾:
1.所填寫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有效;
2.已經知曉行政審批部門告知的全部內容;
3.確認符合行政審批部門告知的準予行政審批應當具備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4.對相關證明事項的承諾;
5.對接受事中事后監管的承諾;
6.愿意承擔作出不實承諾、違反承諾或逾期不履行承諾的法律責任和后果;
7.所作承諾是申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
申請人: 行政審批機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實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的,須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附4
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申報材料告知承諾書示范模板
(行政審批機關名稱)
(行政審批事項名稱)
行政審批材料告知承諾書
〔xxxx年〕第x號
行政審批機關(告知人)
部門名稱:
聯系人姓名:
聯系方式:
申請人(承諾人)
單位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申請的工程建設項目名稱:
申請的工程建設項目代碼(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
聯系人姓名:
聯系方式:
(本告知承諾書行政審批申報材料的組成部分一式兩份,告知人和承諾人各存一份)
行政審批機關的告知
根據《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工作指引》有關要求,本行政審批機關就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材料告知如下:
一、審批依據
本行政審批事項的依據為:
(一)……
(二)……
(三)……
…………
二、法定條件
本行政審批事項獲得批準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
(二)……
(三)……
…………
三、申請人應當提交并接受查驗的材料
根據審批依據和法定條件,本行政審批事項獲得批準,申請人應當通過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提交下列材料,以供查驗:
(一)……
(二)……
(三)……
…………
四、已經提交和需要在承諾期限內補充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人已經提交的材料
第x項、第x項、第x項、第x項、第x項
(二)申請人需要在承諾期限內補充提交的材料
第x項、第x項、第x項、第x項、第x項應當在x年x月x日前一并提交。
五、承諾的期限和效力
申請人愿意作出承諾的,在收到本告知承諾書之日起
(工作日)內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通過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推送至本行政審批機關。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
申請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請條件承諾,并通過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提交簽章的告知承諾書后,行政審批機關依據申請人承諾和信用狀況等信息,能夠立即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立即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不能立即作出決定的,在《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作指南》規定的審批時限內作出審批決定。相應的審批結果文書依法、及時送達至申請人。
申請人逾期不作出承諾的,行政審批機關將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實施行政審批。申請人作出不實承諾的,行政審批機關將依法作出處理,并由申請人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監督和法律責任
申請人應當在本告知承諾書約定的期限內提交需要補充的材料。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無法補正的,將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
本行政審批機關,將在作出準予行政審批決定后適時對申請人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核查。發現申請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行政審批機關應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依法追究申請人和有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七、誠信管理
本行政審批機關在行政審查、后續監管中發現申請人作出不實承諾、違反承諾或逾期不履行承諾等情況的,將其不良行為記入誠信檔案,進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黑名單,并與本級政務服務平臺、省政務服務平臺、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湖南等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共享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對申請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審批申請,不再適用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協同懲戒機制。
申請人的承諾
根據《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工作指引》有關要求,本申請人就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事項,作出如下承諾:
1.所填寫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有效;
2.已經知曉行政審批部門告知的全部內容;
3.確認符合行政審批部門告知的準予行政審批應當具備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4.能夠在承諾期內提交行政審批部門告知的有關材料,落實相關事項并達到審批條件;
5.對相關證明事項的承諾;
6.對接受事中事后監管的承諾;
7.愿意承擔作出不實承諾、違反承諾或逾期不履行承諾的法律責任和后果;
8.所作承諾是申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
申請人: 行政審批機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實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的,須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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