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工程建設項目區域評估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1-07-07 11:13
湘鄉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
湘鄉工改辦〔2019〕2號
湘鄉市工程建設項目區域評估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精神,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結合湘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設項目區域化評估評審是指在特定的區域范圍內,提前完成建設項目開工前審批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前置性評估評審工作,形成整體性、區域化評估評審結果,提供給進入該區域的項目建設單位共享使用,單個建設項目審批時簡化相關環節、申請材料或者不再進行評估評審。
通過開展區域化評估評審工作,將建設項目評估評審由單 個把關轉變為整體把關、申請后評審轉變為申請前服務,逐步解決目前建設項目評估評審手續多、時間長等問題,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減輕企業負擔、節約社會資源,加快建設項目落地。
二、實施區域和評估事項
(一)實施區域。原則上在經開區實施,鼓勵有符合條件的其它區域實施。
(二)實施主體。經開區。
(三)區域評估事項。包括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審、交通影響評價(區域性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許可、洪水影響評價、建設項目安全風險評價(礦山、金屬冶煉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除外)、地下文物評審、重大工程氣候可行性論證、地震安全性評價等納入區域化評估評審,需要省級行政審批部門評估評審的事項除外。
三、主要任務
(一)清理建設項目開工前審批涉及的前置性評估評審事項。評估評審事項分為兩類,一是行政審批相對人委托相關機構實施或自行實施的事項,二是行政審批部門委托相關機構實施的事項。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改革要求,進一步清理建設項目開工前審批涉及的前置性評估評審事項,摸清事項底數,對沒有法定依據的,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前置條件;對有法定依據應當保留的事項,要明確有關設定依據、收費標準等內容,并向社會公開。(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經開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19年11月30日前)
(二) 市直機關分類推動區域評估工作。
1.市發改局負責制定區域性節能評價的工作導則、規程或實施細則,明確區域評估事項的適用范圍、條件、效力及區域評估成果運用要求等;負責督促經開區做好區域性節能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報批工作;負責推動落實已實施區域評估的相應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完成時限:2019年11月30日前)。
2.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制定區域性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工作導則、規程或實施細則,明確區域評估事項的適用范圍、條件、效力及區域評估成果運用要求等;負責督促經開區做好區域性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的編制和發布工作;負責推動落實已實施區域評估的相應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完成時限:2019.年11月30日前)
3.湘潭市生態環境局湘鄉分局負責制定區域性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導則、規程或實施細則,明確區域評估事項的適用范圍、條件、效力及區域評估成果運用要求等;負責督促經開區做好區域性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報批工作;負責推動落實已實施區域評估的相應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完成時限:2019年11月30日前)。
4.市水利局負責區域性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許可、洪水影響評價的工作導則、規程或實施細則,明確區域評估事項的適用范圍、條件、效力及區域評估成果運用要求等;負責督促經開區做好區域性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許可、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報批工作;負責推動落實已實施區域評估的相應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完成時限:2019年11月30日前)。
5.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工作導則、規程或實施細則,明確區域評估事項的適用范圍、條件、效力及區域評估成果運用要求等;負責權限范圍內區域性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的工作導則、規程或實施細則,明確區域評估事項的適用范圍、條件、效力及區域評估成果運用要求等;負責督促經開區做好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報批工作;負責推動落實已實施區域評估的相應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完成時限:2019年11月30日前)。
6.市氣象局負責區域性重大工程氣候可行性論證的工作導則、規程或實施細則,明確區域評估事項的適用范圍、條件、效力及區域評估成果運用要求等;負責督促經開區做好區域性重大工程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的編制和報批工作;負責推動落實已實施區域評估的相應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完成時限:2019年11月30日前)。
7.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區域性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的工作導則、規程或實施細則,明確區域評估事項的適用范圍、條件、效力及區域評估成果運用要求等;負責督促經開區做好區域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報批工作;負責推動落實已實施區域評估的相應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完成時限:2019年11月30日前)。
8.市旅廣體局負責指導全市工業園區、產區功能區開展文物調查,根據文物調查成果統一開展評估劃出地下文物埋藏區; 組織編制文物保護規劃并納入園區控制性建設詳細規劃,相應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完成時限:2019年11月30日前)。
(三)組織開展區域化評估評審。經開區為實施和申報主體,經開區根據產業定位、功能布局等實際情況,在進行充分研究論證基礎上,分類編制本轄區內區域評估報告,并向各行政審批部門申報。行政審批部門按程序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評審機構進行評估評審,出具區域化評估評審結果,明確區域評估評審結果的適用范圍、符合條件、法律效力和使用期限,并在湘鄉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中公示,經開區和有關部門共同負責區域評估結果的動態維護和更新工作。(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開區、各行政審批部門)
(四)共享區域化評估評審結果。實行區域化評估評審后,對進入該區域、符合區域評估評審結果適用條件的單個建設項目,相關行政審批部門要依法簡化審批環節、申請材料或者不再進行單獨評估評審。符合簡化相關環節和申請材料的,由行政審批相對人提出簡化環節和申請材料的申請,行政審批部門按照規定予以簡化;符合不進行單獨評估評審的,由行政審批相對人提出使用區域化評估評審結果的申請,行政審批部門直接使用區域化評估評審結果。(經開區、各行政審批部門、市行政審批局)
(五)強化監管和服務。各行政審批部門及監管部門要 按照職責分工,協同開展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創新監管方式, 落實監管責任,確保開展區域化評估評審后監管不放松、不缺位,相關工作標準不降低。要強化服務意識,豐富服務內容,拓寬服務渠道,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優化營商環境。(各行政審批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區域化評估評審工作,是推進簡政放權、簡政讓權、政府職能轉變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優化營商環境,打造“雙創”新引擎的一項有效舉措。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能評盡評、應評盡評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探索創新,切實形成改革合力。
(二)注重協調配合。經開區要根據任務分工切實 負起責任,抓好任務落實的組織協調工作;各行政審批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分工,主動作為,共同完成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各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支持開展區域化評估評審,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充分使用好評估評審結果,對符合規定的不得無理由拒絕使用。財政部門要做好區域評估評審工作的文本編制及評估評審經費保障工作。
(三)加強工作指導。各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做好形勢研判,積極破解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各行政審批部門要結合開展區域化評估評審工作,規范審批行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優化服務流程。
(四)堅持依法推進。處理好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和改革的關系,確保區域化評估評審結果合法、有效。今后,對新設立的功能區或其他特定區域,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整體規劃,合理明確區域化評估評審事項,相關管理機構要提前完成建設項目審批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前置性評估評審工作,形成整體性區域評估評審結果,提供給進入該區域的建設項目單位共享使用,切實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
湘鄉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
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住建局代章)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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