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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鄉市交通運輸局責任清單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6-11-28 11:37
湘鄉市交通運輸局責任清單
一、責任清單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湘潭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政策,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的規劃,推進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統籌規劃公路及水路行業發展,建立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體制機制。優化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促進交通運輸方式融合。
(二)組織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執法檢查和監督。監督實施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主管全市道路運輸和城市公共客運企業經營活動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工作。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安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市級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公路、公路橋梁、渡口、隧道的行業管理。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協調、監管、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點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負責公路、水路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
(七)監督、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全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重點干線路網運行監測、分析和應急處置協調,承擔市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擬訂地方性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規劃和規范并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經外貿工作。
(十)負責交通運輸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和監管。負責指導、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
(十一)承擔縣、鄉、農村道路的建設和管養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交通運輸違法案件的查處。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其他事項
(一)將市城市客運管理處、市交通運輸管理所(拖摩養路費征稽所)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市交通運輸局,其余職責整合,組建市道路運輸管理所,為市交通運輸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不再保留市城市客運管理處、市交通運輸管理所(拖摩養路費征稽所)。
(二)市交通運輸局與市發展和改革局有關職責分工。
1.關于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建設等方面的職責分工。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研究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等規劃,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省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國家和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2.關于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投資的職責分工。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市發展和改革局審批、審核的項目,需事先征得市交通運輸局同意。
(三)關于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湘政發〔2014〕19號)規定辦理。
(四)關于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全市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市科技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市商務糧食局負責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擬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劃。市交通運輸局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并監督實施。
(五)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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