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湘鄉市城鄉客運一體化涉改車輛退市回購的通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6-03 09:57
為最大限度滿足廣大城鄉居民安全、便捷、經濟出行的需要,促進交通運輸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市廣大人民群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交通運輸部關于積極推進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發展的意見》(交運)(2011)490號)、《交通運輸部等十一部委關于穩步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6)184號)和《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加快推進我省道路客運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湘交運輸2018)147號),以及《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開展全省城鄉客運一體化示范縣創建工作的通知》,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批準,決定從即日起全面啟動湘鄉市城鄉客運一體化示范縣創建涉改車輛退市回購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采取“政府引導,自愿參與,合理補償,依法處置”的原則,按照“兩補一獎一優先”的政策,確保各方合法權益,舊車退市回購工作穩健實施,有序推進。
二、工作目標
按照“集約經營、公車公營、統籌規劃、鄉村全通、價格惠民”的創建工作要求,全面整合農村客運資源,構建覆蓋全面、布局合理、運行穩定、安全規范、服務優質、經濟便捷的城鄉一體化客運系統,各項票價優惠政策全面落實,人民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
三、主要內容
根據基本原則和目標要求,此項工作一是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對退市車輛殘值評估后進行車輛殘值補償;對原有農村客運班線車輛依法依規收回經營權后做適當補償;二是在規定期限內主動交付車輛,主動簽訂相關協議并辦理好相關手續的給予按時交車退市獎勵;三是對于主動配合涉改車輛退市回購工作的,并簽訂相關協議辦理好相關手續的駕駛員,按照自愿原則,在新招聘駕駛員時符合錄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四是對涉改車輛承包經營人所繳納其他費用,憑票證票據由湘鄉客運分公司聯系協調相關公司,依據相關條款、合同及實際使用情況核準相關費用,由涉改車輛所屬單位退還車輛承包經營人。
四、組織實施
此次湘鄉市城鄉客運一體化涉改車輛退市回購工作由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協調推進,湘鄉客運分公司負責具體實施。
五、涉改車輛退市回購范圍(以下涉改舊車退市回購車輛共計101臺)
湘鄉客運分公司車輛回購對象為101臺市內農村班線車輛。
六、“兩補一獎一優先”及其他費用結算
1、涉改車輛退市回購補償項目:車輛殘值、客運班線道路經營許可剩余經營期限補償。
車輛殘值補償:采用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公司依法依規對退市車輛逐臺進行價值評估。
剩余經營期補償:所有營運車輛經營期補償3個月,標準500元/月,合計1500元。
2、按時交車退市獎勵:在規定期限內主動交付車輛及簽訂相關協議并辦理好相關手續的,給予按時交車退市獎勵。
(1)自發布公告起30日內辦理好舊車退市回購協議手續的承包經營人,一次性給予10000元/每車的獎勵;45日內一次性給予7000元/每車的獎勵;60日內一次性給予5000元/每車的獎勵。
(2)自發布公告起60日外未辦理舊車退市回購協議手續的承包經營人,不給予按時交車退市獎勵。
3、優先聘用原則:對于主動配合涉改車輛退市回購工作的,并簽訂相關協議辦理好相關手續的原從業駕駛員,按照自愿原則,在新招聘駕駛員時,符合錄用條件的優先聘用。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1年以上、取得道路客運從業資格證件及辦理交運集團內部準駕證,證件合法有效。遵紀守法,安全意識強,同時具備良好的實際操作技能,服從企業安全管理,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2)男性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2周歲(條件優秀者年齡要求放寬至55周歲以內),女性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
(3)三年內未發生有責亡人事故;三年內交通違法記分無一次性扣滿12分記錄;三年內無超員20%、超速50%(高速20%)或一年內三次(含)以上超速、超員等嚴重違違規行為。需提供機動車駕駛員安全駕駛記錄。
(4)無吸食、注射毒品行為記錄以及無其他法律、行業規定的職業禁忌。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涉毒排查檢測證明、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報告。
其他費用:對涉改車輛承包經營人所繳納購買的車輛保險、車輛承包履約保證金、駕駛員內部準駕證押金等憑票證票據由湘鄉客運分公司聯系協調相關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相關條款、公司車輛承包經營合同書條款,按規定退還相關費用。
七、涉改車輛退市回購工作回購流程
1、車輛承包經營人申報:涉改車輛車主在規定時間內,向湘鄉客運分公司提交車輛退市回購申請,并提供相關車輛證件及材料。
2、簽訂協議:車輛承包經營人與湘鄉客運分公司簽訂車輛回購協議。
3、車輛交接:車輛承包經營人按照協議要求,將車輛交付至指定地點,完成車輛退市交接手續。
4、支付款項:在車輛交接完成后,湘鄉客運分公司按照協議約定及時向車輛承包經營人支付回購款項。
八、涉改車輛退市回購工作時間節點
1、涉改車輛退市回購的通告公示時間:2025年6月3日。
2、涉改舊車退市回購車輛協議簽訂及交車截止時間:舊車退市回購通告公示之日2025年6月3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3、對于不愿意退出經營的客運車輛,經營者可以按照原有經營方式繼續經營至與湘鄉客運分公司簽訂的合同終止日。但如果在規定的退市期限內沒有退出經營,客運車輛報廢或經營許可期限到期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不再許可經營,依據承包經營合同依法處置所屬客運車輛,不享受政府任何獎補政策。
4、具體簽約、車輛上交、資金支付等事項由交通運輸局協調推進,湘鄉客運分公司組織實施。
九、涉改車輛退市回購工作注意事項
1、湘鄉市城鄉客運一體化涉改車輛退市回購通告公示地點:湘鄉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湘鄉客運分公司公示欄。
2、湘鄉市城鄉客運一體化涉改車輛退市回購通告咨詢、解答、簽訂協議地點:湘鄉客運分公司二樓會議室。
3、湘鄉市城鄉客運一體化涉改車輛退市回購通告咨詢聯絡人及電話:潘赤峰:13873220580;陳果:18075857998。
4、請廣大車輛承包經營人積極配合本次退市回購工作,按時辦理相關手續。回購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監督電話(工作日工作時間):56771136
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示范縣創建是一項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全市各級各單位按照縣人民政府統一安排部署,高度重視、各司其職、統籌安排,搞好宣傳發動,加強正面引導,凝聚工作力量,組織協調好相關工作。
各涉改客運企業、車輛承包經營人和從業人員要全面配合,上交所屬車輛相關手續和車輛,積極做好經營權注銷或變更。對拒不接受改革政策、拒不配合改革工作,依法撤回行政許可。對干擾阻撓改革推進的,將依法依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湘鄉市交通運輸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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