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交通運輸局2024年行政執法工作報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1-15 15:06
2024年,湘鄉市交通運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交通運輸部門的精心指導下,堅持以建設法治交通為目標,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把依法行政作為工作的基本準則和行動指南,將“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這一原則貫穿于交通運輸治理全過程、各環節,全力維護交通運輸市場秩序,保障行業安全穩定發展。現將一年來湘鄉交通行政執法工作報告如下:
一、2024年行政執法基本情況
(一)行政執法的綜合效能不斷提升。秉持崇法善治、敬業為民的執法理念,對照行政執法事項目錄與權責清單,嚴格遵循審批流程與標準辦理行政許可事項,本年度,共辦理行政許可160件,行政確認3020件。通過優化執法流程、提升執法效率、加強執法監督等,教育引導執法人員更好把握執法尺度、力度和溫度,本年度,共辦理行政處罰776件,罰沒收入327萬元,案件涉及非法營運、超限超載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處罰過程中能做到嚴守法律尺度,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
(二)行政執法的檢查監督更加嚴格。于2024年年初制定“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計劃,針對道路客運、貨運、維修駕培等市場主體,按比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180個、選派執法22人次,全年開展檢查8次,檢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在春運、暑運、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期間,對道路旅客運輸、客運站企業及其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等重點部位、重要環節,實施全覆蓋檢查、全天候監控,嚴厲打擊非法營運、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等行為,確保運輸安全。
(三)行政執法的協作機制趨于完善。立足我市交通運輸領域行政執法面臨的新形勢、新特點,與公安交警建立緊密的執法協作機制,持續開展信息共享、聯合執法。2024年,與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聯合執法行動275次,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152起,移送公安機關案件2起(遮擋車牌)。通過協作執法,更加有效地打擊了交通運輸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了交通運輸市場的正常秩序。
(四)行政執法的案卷管理逐步規范。以評促改,不斷規范案卷管理,加強對執法文書制作、證據收集、程序合法性及歸檔管理等環節審查,定期開展案卷評查活動,采取隨機抽查與集中評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局的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案卷進行全面評查。強化案卷評查結果運用,將案卷質量納入執法人員績效考核體系,對案卷質量優秀的執法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存在問題較多的執法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和培訓整改,形成了良好的激勵機制。
二、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情況
(一)提升隊伍依法行政的能力素養。以法治宣傳、執法培訓為抓手,不斷提升干部職工的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定計劃。將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工作列入黨委年度工作要點、年度普法工作計劃、干部培訓工作計劃等,局黨委定期聽取情況匯報、調度工作。建立完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年度考試考核制度,將學法情況納入干部述職述法內容。二是抓落實。用好網絡教學、集中培訓、研討交流、以考促學等多種形式開展培訓工作。一年來,已累計培訓行政執法人員人368人次,確保了行政執法人員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學時的培訓要求。三是增實效。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在每次集中培訓前,廣泛征求一線執法人員意見,針對日常執法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精心設計培訓主題、選好主講老師,先后就《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公路法》《湖南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開展重點培訓。
(二)推動行政執法標準的規范建設。堅持“立標準,建機制、強保障”,把推進行政執法標準規范建設作為提升執法質量的關鍵一招,不斷規范執法自由裁量等行為。一是準確適用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組織執法人員深入學習省級部門制定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相關文件,結合本地執法案例和工作實際,細化完善部分裁量標準。將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情況,作為案件檢查、評查的重中之重,對發現問題及時糾偏,確保行政處罰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二是建立案件辦理可追溯機制。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對“承辦人意見”“集體討論記錄”等過程性文書均準確載明裁量權適用情況,明確行政處罰決定書引用裁量權的適用依據,以此壓實案件辦理責任,確保每一個案件辦理過程可溯化。三是加強其他行政裁量權基準研究。開展行政許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行政裁量權基準的研究制定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相關裁量權基準的框架和思路。
(三)狠抓執法“三項制度”的貫徹落實。堅持把“三項制度”要求貫穿行政執法工作全過程,作為檢驗執法規范化標準化與否的標準。一是以公開促規范。在機關網站上公開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依據、程序、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各環節執法信息,接受群眾查詢和監督。二是以記錄促管理。為一線執法人員配備執法記錄儀等設備,確保執法檢查、辦案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環節均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并按照規定進行歸檔管理。一年來,執法文書歸檔率達100%,有效規范了執法行為,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三是以審核促規范。強化法制工作力量,選配具有法律專業背景和豐富執法經驗的人員負責法制審核工作;制定并公示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涵蓋了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重大執法事項。
(四)強化現場監控設備的規范設置。深入研究非現場執法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按要求對執法類電子技術監控設備進行全面清理規范,確保監控設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對經審核保留的監控設備,按規定進行設置和管理,對其中用于收集、固定違法事實的監控設備,按要求優化調整設置點位、間距和數量,并在監控安裝地點設置明顯可見的標識。同時,公開發布《湘鄉市關于開展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的通告》,及時向社會公布監控設備的相關信息,有效保障公眾知情權和監督權。
(五)推動包容審慎制度的落實落地。探索構建“預防為主、輕微免罰、重違嚴懲、過罰相當、事后回訪”執法新模式。對于首次、輕微的違法經營行為,依法免于、減輕或從輕行政處罰,并加強對當事人的教育和引導,督促其整改違法行為。建立事后回訪制度,對受到行政處罰的當事人進行回訪,了解其整改情況和對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
(六)打造交通執法普法的湘鄉品牌。深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始終堅持將普法教育貫穿其中。要求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時,主動向當事人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解釋執法依據和處罰標準,引導當事人自覺守法。精心打造路政宣傳月、安全生產宣傳月等交通運輸普法品牌,全方位推動交通普法取得良好社會效應。綜合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指導約談等方式,教育引導當事人主動糾正違法行為,實現了執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七)推動行政執法體制的改革優化。落實本輪機構改革要求,梳理整合執法職能與人員編制,優化執法資源配置,提升執法效能。協助厘清鄉鎮辦事處交通運輸執法工作執法權限與職責邊界,確保改革平穩推進、執法工作無縫銜接。
(八)加強交通行政執法的工作保障。聘請專業法律顧問,為執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詢與法制審核服務,有效防范法律風險。投入執法專項經費,用于打擊非法營運、超限超載、車輛購置、人員培訓、執法信息化建設等,為執法工作提供堅實支撐。
(九)開展執法突出問題的專項整治。組織各基層執法部門就“執法不作為”等方面開展自查自糾,逐一填寫問題清單、整改清單,細化整改時限、責任主體,為推動整改夯實基礎。堅持刀刃向內,將自查中發現的“執法制度執行不力”問題,列為重點整改任務,深挖該問題背后存在的深層次原因。圍繞《湘鄉市交通運輸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和執法審核制度》,開展重點案件評查、督查、復查系列專項行動,督促執法部門按照該制度落實。
三、2025年交通運輸領域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2025年,湘鄉市交通運輸局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將法治政府建設要求貫穿全縣交通規劃、建設、管理和服務全過程,將推進“法治專門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與提升交通執法治理體系、執法工作質量有機結合起來,做到統籌謀劃、同步提升,樹立交通運輸執法為民、服務為民的權威和公信力,支撐護航法治化湘鄉建設、良好營商環境建設。
(一)以“學”促干,提升隊伍執法理念執法素質
1.黨建引領,樹牢執法為民理念。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謀劃推進交通法治建設的根本遵循,作為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核心內容,適時開展執法大討論活動,引導執法人員樹牢執法為民理念。創新打造“黨建+執法”品牌,形成特色品牌建設新矩陣,實現黨建與執法深度融合。
2.學用結合,開展全員執法輪訓。把法治教育納入黨員領導干部學習教育培訓的必訓內容,按照分級分類分層培訓要求,組織執法人員全員輪訓,確保培訓時長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學時。落實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舉辦“依法行政大講堂”等,開展執法經驗交流及執法疑難雜癥探討自選研討活動,開展“路政宣傳月”“法治宣傳月”“安全宣傳月”“憲法宣傳日”等執法宣傳活動,提升執法人員行政執法水平。
(二)以“實”增效,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3.健全機制,推動執法問題整改。繼續圍繞“執法不作為”“執法慢作為”“執法亂作為”“執法不規范不文明”“逐利執法”“執法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采取多種措施深入排查,建立健全“清單制+責任制+銷號制”工作機制,限時整改,公開承諾,深度挖掘問題根源,推動專項整治取得更大成效。
4.依法公開,鞏固“三項制度”成效。深入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的全面檢驗,補齊短板,依法及時準確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信息,規范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管理和使用,進一步規范執法文書制作和執法案卷電子化,嚴格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程序規定,完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
5.規范檢查,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持續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完善聯合檢查、“綜合一次查”“雙隨機、一公開”等執法檢查行為,堅持標準化執法與人性化服務相結合,優先采用教育提醒、勸導示范、警示告誡、行政提示、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等執法方式,幫助企業規避行政違法風險、糾正違法行為,全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6.優化方式,加大安全監管力度。深入探索推行包容審慎執法監管方式,將法制宣傳教育全面融入執法辦案全過程,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開展執法工作。在執法檢查、調查取證、違法告知、處罰決定等環節,全面講明相關依據、目的、內容、事實、理由、依據、權利等。
(三)以“嚴”提質,構建依法行政執法監督體系
7.嚴格管理,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嚴禁未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從事執法工作和配發制式服裝及標志。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臺賬,依法及時收回并注銷因調動、辭職、辭退、退休或其他原因離開執法崗位人員的行政執法證件。將執法崗位人員(距退休時間在2周年內的除外)是否取得行政執法證作為重要考核指標,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其作為行政執法干部選拔任用、職級晉升、獎懲的重要依據。
8.定期評估,防止量權基準失衡。全面落實《湖南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湖南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實施辦法》,針對日常執法頻率較高違法行為,依法按程序出臺更精準的本級自由裁量權基準,并定期評估、及時修改完善,確保行政裁量權基準縱向銜接、橫向協調。
9.明確職責,加強執法監督力度。明確所屬法制機構的執法監督職責,規范監督內容,提升監督能力,確保執法監督力量配備、工作條件、能力水平與監督工作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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