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湘鄉市2019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 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查出問題 整改情況的報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0-12-30 09:42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現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2019年度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了《2019年度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對審計工作給予了肯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認真研究審計指出的問題,切實抓好整改。市人民政府對市人大提出的審議意見高度重視,市長周俊文同志在政府常務會上作了專門指示,由政府辦牽頭,審計局參與,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問題進行了整改交辦,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彭建平同志多次組織相關單位召開審計整改調度會,政府辦督查室和審計局多次對各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督查檢查。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201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共發現16個單位41項85個具體問題,截止到2020年12月21日,已整改27個問題;已規范44個問題;正在整改14個問題。
市財政應繳未繳預算收入已解繳入庫101773.2萬元;下達結存指標款14963.89萬元;清理往來資金7444.34萬元;調賬處理606.45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36.43萬元;追回財政資金83萬元;制定完善資金管理等制度12項。
一、201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預算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 預算編制不完整、不規范、不科學。
(1)2019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上年結轉結余64萬元未編入本年預算中。
(2)2019年,部門預算未按本級財政部門的規定準確編制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實物保障用車4萬元/年,一般公務用車3萬元/年)。涉及部門單位11個,應列經費281萬元,實列經費319.69萬元,多列經費38.69萬元。
上述(1)問題已規范。已將上年結轉編入調整預算。(2)問題已整改。市醫保局和市殘聯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69萬元進行調整,其他涉及多列經費的9個部門單位已追減18萬元。
市財政局將嚴格按照《預算法》的規定,今后將完整、規范、科學的編制預算。
2. 預算績效評價范圍未全覆蓋。
(1)2019年,市財政局的部門支出和項目支出均未納入預算績效跟蹤監控范圍。
(2)2019年,市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人才發展專項資金未納入預算績效評價范圍。
已整改。市財政局已將部門支出和項目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均納入預算績效跟蹤監控范圍,并制定《2020年湘鄉市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方案》,認真落實部門預算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二)預算收支方面存在的問題。
1. 應繳未繳預算收入。
(1)2019年12月,市財政非稅收入財政專戶將“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收入”科目65,453.5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科目580.32萬元轉入“其他應付款-應繳預算收入”科目,共計應繳未繳預算收入66,033.91萬元。
已整改。市財政局已解繳入庫。
(2)2019年末,市財政局“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財政專戶應繳未繳利息收入11.23萬元,“政府采購資金”財政專戶應繳未繳利息收入1.18萬元。市財政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應繳未繳財政工資代發專戶利息2.24萬元。
已整改。市財政局已將上述專戶利息收入解繳國庫。
(3)2019年末,市財政局國庫“內部存款-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特設專戶-湘潭國庫撥款”科目年末貸方余額2,152.83萬元;非稅收入財政專戶“其他應付款-湘鄉市財政局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特設專戶”科目年末貸方余額13,728萬元,均為當年度末結存在專戶的湘潭國庫撥款資金余額,未上繳至市國庫。
已整改。市財政局已全額解繳入庫。
2. 一般預算收入和基金預算收入不實。
2019年,市財政非稅收入財政專戶繳入金庫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收入97,622.67萬元(其中:2018年應繳未繳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收入59,900.74萬元、2019年實繳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收入37,721.93萬元)。預算內總預算會計報表反映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收入為88,708.91萬元。市財政將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8,913.76萬元轉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造成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不實。
已整改。按省人民政府部署,政府基金收入混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額度,逐年做實化解。2020年湘潭下達我市化解額度0.89億元,已化解。
3. 非稅收入專戶與匯繳結算戶收入不一致。
2019年,市財政局匯繳結算專戶中“專戶管理收入”20,310.92萬元,非稅收入專戶中收到匯繳結算專戶“專戶管理收入”20,836.23萬元,至2019年末,相差525.31萬元。
已整改。市財政局已進行賬務調整。
4. 國庫預算內賬務單位余額與預算指標結算不符。
2019年末,市財政局國庫預算內賬務有13個單位的余額與預算指標結算結余不一致。
已整改。上述13個單位的余額與預算指標結余重新結算。
5. 違規撥付國有資本經營支出。
2019年,市財政局違規撥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39萬元,其中:無審批多撥付市住建局32萬元、撥付市直單位及學校7萬元;違規撥付鄉鎮國有資本經營補助支出26萬元。
已整改。市財政局已追減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32萬元、追減教育局指標5萬元、追減融媒體中心指標2萬元、追減梅橋鎮、泉塘鎮等9個鄉鎮指標共計26萬元。
6. 資金下達不及時,累計欠撥資金較多。
(1)至2019年末,市財政局資金下達不及時,累計欠撥資金達183,538.57萬元。
(2)市財政局各股室的預算指標結存額總計29,992.37萬元,資金未及時下達。
正在整改。上述(1)問題由于財政資金調度困難,已調撥12億元;(2)問題指標結存已下達14963.89萬元,其他未下達指標是因為有關單位項目建設未完工或未驗收,已通知各單位加快進度,及時驗收結算,在驗收后再下達指標。
7. 待查收入未及時清理。
(1)2019年,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待查收入”科目年末余額為2,059.49萬元。抽查發現,能具體確認到單位但未確認收入的有116筆,金額為247.48萬元。
(2)2019年,市財政局非稅收入財政專戶“應付代管資金-待查收入”科目年末余額為182.24萬元。抽查發現,能具體確認到繳款單位的有27筆,金額計71.60萬元;能確認繳款與收款單位的有12筆,金額計24.61萬元。
正在整改。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已核實70筆待查收入共計181.28萬元,清理并確認收入46.47萬元;非稅收入財政專戶已核實并清理37筆待查收入,共計81.68萬元。其余的將繼續督促各單位進行核對,及時清理到位。
8. 應收未收土地總價款36,006.50萬元。
市國土儲備中心2018年底未及時收回土地總價款27,710萬元,2019年收回以前年度土地欠款24,905萬元,2019年新增應收回土地總價款33,201.50萬元,至2019年底應收未收土地總價款36,006.50萬元(至審計日止,2020年已收回3,200萬元)。其中2019年網掛20號(湘儲625-1)宗地于2019年10月12日成交,但至審計日止尚未簽訂出讓合同。
正在整改。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要求自然資源局將應收未收的土地總價款收繳到位。截止2020年12月21日已收繳入庫19191萬元,欠繳16815.5萬元正在催繳。其中:1、2012網掛40號(湘儲006-2號),受讓人:湖南中山勵志置業有限公司,欠繳土地總價款2805萬元。2、2018網掛04號(湘儲259-1),長河灣項目用地,受讓人湘潭長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繳納3200萬元,還欠繳14010.5萬元。
9. 超容積率應補土地出讓價款長期未補繳到位。
至2019年底,南岸水鄉二期、神龍棚戶區、風華水岸、江景名苑四個項目(樓盤)早已竣工,部分已辦理相關權證,但國土部門未及時辦理國土竣工驗收手續,此四個項目超容積率但沒有及時補繳土地出讓價款,至審計日止,應補繳土地出讓價款2,026.41萬元。
正在整改。截止2020年12月21日市自然資源局已將南岸水鄉二期項目應補繳價款652.81萬元收繳入庫。神龍棚戶區、風華水岸、江景名苑三個項目欠繳1373.60萬元正在通過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下發催繳通知書等多種途徑進行催繳。
(三)財政資金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 社保專戶內容核算不規范。
2019年,市財政局在社保專戶的“社會保險待遇支出——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目中,列支城市特困人員及城市低保對象電費補助共計26.68萬元。
已規范。市財政今后將規范核算社保專戶。
2.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未及時退付。
2019年末,由市財政局國庫管理的原安監局收取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36.70萬元,未退付到位。
正在整改。原安監局收取的安全生產風險抵已退付1.40萬元,其余的將繼續督促,限期清退。
3. 往來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
市財政局國庫股財政專戶往來“暫付款-預算股”自2017年來其借方余額為12.17萬元,長期掛賬未進行清理。
已整改。市財政局已清理并調整相關賬務。
4. 應付代管資金往來長期掛賬。
2019年末,市財政局非稅收入財政專戶“應付代管資金”科目期末余額為61,155.42萬元,審計抽查了3個3年內未有發生額,1個2年內未有發生額的賬戶,發現:“湘鄉市財政周轉金專戶”科目自2013年初至2019年末貸方余額13.64萬元一直無變化;“省非稅收入管理局”科目自2013年末至2019年末貸方余額44.03萬元一直無變化;“追繳林業貼息”科目貸方余額7萬元是2017年由市林業局繳入違規林業貸款貼息資金,系應繳未繳金庫款。“家電下鄉專項”科目自2014年末至2019年末貸方余額1.50萬元一直無變化,家電下鄉政策在2013年已取消,該科目余額為家電下鄉專戶銷戶資金轉入,系應繳未繳金庫款。
正在整改。市財政局已將“家電下鄉專項”、“追繳林業貼息”的余額共計8.50萬元上解國庫。其余的將督促及時處理。
5. 國土儲備中心往來資金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
2019年末, 市國土儲備中心“其他應付款”科目貸方余額70,205.66萬元。其中:“其他應付單位款”科目中三年以上無發生額的應付單位款金額為3,821.95萬元,涉及21家往來單位。“土地融資款”科目貸方余額2,500萬元,全部為三年以上無發生額,涉及2家往來單位。“預收土地總價款”科目貸方余額6,572.14萬元,全部為三年以上無發生額,涉及個人16位,企業或單位20家。“土地儲備往來款”科目中二年以上無發生額的應付單位款金額為57.73萬元,涉及4家往來單位。
2019年末,“其他應收款”科目借方余額14,817.51萬元。其中三年以上無發生額的應收單位款金額10,307.99萬元,涉及15家往來單位。
正在整改。市國土儲備中心已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清理,已清理6871萬元,其余往來資金正在清理。
(四)政府采購方面存在的問題。
1. 政府采購項目無部門預算。
審計抽查2019年一季度政府采購情況,結合 2019年部門預算——政府采購預算表,發現:共有5家單位(黨校、原規劃局、毛田中心校、潭市中心校、機關事務中心)的6筆政府采購項目,金額62.10萬元,未納入年初部門預算。
以上5家單位未嚴格據實按年初部門預算申請政府采購,市財政局各相關業務股室也未嚴格把關相關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情況,造成上述單位的政府采購無部門預算。
已規范。各單位今后將合理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并嚴格按照年初預算進行政府采購。
2. 政府采購履約保證金未按規定應收盡收。
我市2019年政府采購定點單位中,有5家中標單位未按要求支付履約保證金,共計6萬元。其中:2019年公務車輛定點維修單位4家,2019年辦公自動化協議供貨中標單位1家。
已整改。市財政局已收取望春門龍城永吉汽車維修中心等4家單位的履約保證金5萬元,新湘路新九岳汽修服務站已主動退出定點采購單位。
3. 已收取政府采購履約保證金的單位未進行中標公布。
至2019年末,市財政局政府采購部門收取部分政府采購定點單位履約保證金9.20萬元,涉及8家單位,市財政局未提供相關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文件,未見對其進行中標公布。
已整改。市財政局已退采購定點單位履約保證金9.20萬元。
4. 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往來資金未按規定應退盡退。
至2019年末,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應退未退的質保金、部分履約保證金,共計24.21萬元,至審計日止未退付到位。
正在整改。市財政局多次進行清理,將對無法退還的繳入國庫,并調整賬戶。
5. 多退付政府采購往來資金。
至2019年末,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資金專戶”中,多退付政府采購往來資金2.56萬元,涉及3家單位,應予收回,至審計日止未收回到位。
已整改。市財政局對“政府采購資金專戶”進行清理,查明原因是賬務錯誤,已調賬。
6. 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未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
審計抽查2019年度支付的政府采購付款業務,發現:其中未按工作流程,無中標通知書、無政府采購合同和采購單位驗收表、無發票復印件付款項目7筆,金額為461.96萬元。市財政政府采購部門未提供相關內部監督管理制度。
已規范。市財政局已健全《湘鄉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流程》,今后嚴格按政府采購工作流程執行,加大監督力度。
(五)其他方面問題
未按規定設置和撤并臨時機構。
2019年末,現納入市財政局代理記賬中心管理核算的臨時機構為36家,共計37套賬。部分機構未按規定設置和撤并。情況如下:
1. 有22家單位的賬套設置有審批表。其中:未注明有效日期的有11家,注明有效日期但已到期的有5家。
有14家單位的15套賬未提供設置審批表。其中有請示報告、文件、會議紀要、移交手續,但未提供設置審批表的為10家,另4家無相關文件資料、無審批表。
2. 至2019年末,有2家核算單位全年無發生額但未撤銷,分別為:湘鄉市漣濱北路西線工程項目(第一期)建設協調指揮部,工程已于2018年3月停工,至審計日止未復工;健康西路延伸工程(含華淞汽配大市場項目等)建設協調指揮部,工程已于2017年已完工。
正在整改。市財政局進行了清理,撤銷二家臨時機構,另外的臨時機構因還有業務發生,暫不能撤并。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預算編制、批復、調整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1. 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50.26萬元。
2019年,市城管局車輛保險、車輛加油、車輛維修等交通工具維修保障服務支出1.15萬元;市執法大隊車輛保險、車輛加油、車輛維修等支出18.35萬元,文書印刷費2.50萬元;共計22萬元,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已規范。市城管局今后將加強預算管理,科學、合理、完整編制年初預算,切實把預算細化到具體項目,并嚴格執行年初預算。
2. 預算編制不完整、不合理、不科學。
(1)各單位未將上年結轉結余資金納入2019年年初部門預算。其中:市城管局53.82萬元、市城管執法大隊257.13萬元、市統計局67.54萬元、市科工局288.96萬元、市計生協84.62萬元、市司法局256.99萬元、市工商聯59.15萬元、市文旅廣體局814.76萬元、市文化館63.23萬元、市圖書館78.15萬元、市優化中心1,335.70萬元。
(2)2019年,市優化中心未將“不可預計費”納入年初部門預算。
已規范。各單位今后將加強預算管理,完整、合理、科學編制預算。
(二)預算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
1. 無預算、超預算支出,部分項目有預算無支出。
2019年,市科工局無預算列支外單位工作經費28萬元,“辦公費”超預算21.13萬元、“印刷費”超預算6.21萬元、“咨詢費”超預算14.40萬元。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及“法律顧問經費”專項超預算64.89萬元, 而“司法業務經費”專項預算48萬元,無對應的支出。
市文旅廣體局在“會議費”中無預算列支湘鄉劇團會議宣傳經費2萬元;在“文化專項”中無預算列支湖南省暢珈文化傳媒有限公司2萬元、湘鄉市民間收藏家協會2萬元、文藝網絡平臺扶持費2萬元、吉昌動漫玩具(湖南)有限公司企業技術改造資金3萬元。
市圖書館“圖書館免費開放”專項超預算6.50萬元,“新館運行經費”專項超預算26.02萬元;而“購書經費”“古籍保護經費”“信息共享工程”“臨時工工資”四個專項有預算無支出。
已規范。各單位今后將加強預算管理。科學、合理、完整編制年初預算,嚴格執行年初預算。
2. 部分項目支出預算執行率低。
2019年,市司法局“社區矯正”專項預算63萬元,實際支出45.29萬元,執行率71.89%;“律師管理”專項預算5萬元,實際支出0.66萬元,執行率13.27%;“人民調解項目”專項預算70萬元,實際支出31.76萬元,執行率45.37%。
2019年,市工商聯“異地商會聯絡服務”、“招商引資項目”專項預算28萬元,實際支出6.48萬元,執行率23.14%。
2019年,市文旅廣體局項目支出預算為2,313.65萬元,實際支出1,122.01萬元,執行率為48.49%。
已規范。各單位今后將科學合理編制預算,嚴格執行年初預算。
3. 擠占專項資金。
(1)2019年,市司法局社區矯正、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普法宣傳專項資金,用于局機關辦公、慰問、培訓等其他費用共計28.21萬元。
(2)2019年,市文旅廣體局擠占項目資金410.65萬元,市文化館擠占項目資金80.79萬元,市圖書館擠占項目資金56.75萬元,市優化中心擠占項目資金92.50萬元。市執法大隊擠占專項資金93.11萬元,市科工局擠占專項資金246.01萬元。
已規范。市司法局、市文旅廣體局已出臺《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今后將加強專項資金管理。
4. 違規列支。
(1)2019年,市工商聯列支招待費2.96萬元,所附發票無明細附件。
(2)2019年,市文旅廣體局在“項目支出—文化專項”中支付尚影攝影工作室第二屆藝術節影展制作費3.36萬元、節目錄制費5萬元,合同約定:完成拍攝制作時間為2018年9月20日,并且通過甲方驗收后付款。而合同簽訂日期是2019年8月30日,且未見任何驗收資料,無支付依據。
(3)2019年,市圖書館列支廣告制作費0.42萬元,計算機配件0.26萬元,共計0.68萬元,無經手人簽字。
(4)2019年,市科工局列支紅色文化研究會協辦費1萬元。
上述(1)至(3)問題已規范。市工商聯、市文旅廣體局已出臺《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在今后工作中,進一步加強資金的管理。(4)問題已整改。市科工局已將違規列支紅色文化研究會1萬元收回并繳入市財政。出臺《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在今后工作中,進一步加強資金的管理。
(三)預算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 未嚴格執行內控制度。
(1)2019年,市科工局“差旅費”支出中,部分出差審批表無分管領導和負責人審批;租車費存在無公務租車申請表,無審核,無分管領導審批的現象。
(2)抽查市司法局2019年租車費支付情況,發現市司法局租車費報銷沒有當事人當天出車簽字認可,沒有出車審批單。
(3)2019年,市文旅廣體局在“項目支出——文化專項”中列支下述費用:①租車費0.53萬元,無租車申請及審批,無經手人,無租車人明細;②政府購買服務支出2.40萬元(全市24個歌廳),直接支付給湖南都邦酒店有限公司,無政府購買服務協議;③比賽場地費支出3.75萬元(15個歌廳),直接支付給湖南都邦酒店有限公司,未簽訂任何協議。
已規范。市科工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廣體局已出臺《差旅費管理辦法》《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今后將加強“三公經費”的管理,嚴格執行公務消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厲行節約。
2. 項目資金監管不嚴。
2019年,市文旅廣電體育局共計下撥各鄉鎮、村文化廣場建設經費125萬元,沒有項目建設跟蹤管理的詳細資料。
已規范。市文旅廣體局下發《湘鄉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關于對下撥資金進行績效評價的工作方案》,定期對下撥資金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對項目資金管理。
3. 往來長期未清理。
(1)2019年末,市統計局“其他應付款—風險抵押金”科目余額共計4.15萬元,為以前年度收取各單位、鄉鎮的風險抵押金。“其他應付款—湘潭市統計局”科目余額38.28萬元,為歷史遺留問題,原因不明。以上往來款項長期未清理。
(2)2019年末,市文化館“其他應付款”科目貸方余額8.38萬元,其中:以前年度專項資金結余3.18萬元長期掛帳;“其他應收款”科目借方余額29.09萬元,其中:湘潭裝修16.27萬元,修建款12.80萬元,系以前年度往來長期掛帳未清理。
正在整改。市統計局已退還風險抵押金1.25萬元,剩余風險抵押金2.90萬元在本月底全部退還到位,“其他應付款—湘潭市統計局”科目余額38.28萬元在月底前按程序進行賬務核銷。市文旅廣體局聘請專業人員對文化館的往來資金正在進行清理。
(四)資產資源管理存在的問題。
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
1. 市司法局下屬二級機構公證處有一處門面,每年有門面租金入賬,沒有作固定資產登記管理。
2. 市司法局2019年購置打印機2臺,計0.37萬元,空調1臺,計0.67萬元,沒有作固定資產登記管理。
已整改。市司法局已進行固定資產登記。
(五)其他方面存在的問題。
審計抽查發現市執法大隊存在執法不嚴的問題:
1. 市執法大隊對擅自占道擺攤違反城市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時,對處罰決定執行不到位。
2. 市執法大隊對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內容超面積建設房屋進行處罰時,發出責令停止建設通知書,當事人未停止建設,市執法大隊未依法采取措施拆除違規建設的部分,而是以罰代拆。
已規范。市城管行政執法大隊出臺《湘鄉市城管行政執法大隊關于規范行政處罰工作實施細則》,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規范執法流程。
三、鄉鎮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預算編制、批復、調整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1.結余資金未編入部門預算。
2018年末,梅橋鎮各項資金結轉結余1,011.11萬元,在編制2019年部門預算時,未將此結余資金納入年初部門預算。
已規范。2020年,梅橋鎮在年初編制預算時中,將2019年的結余納入了部門年初預算,并組織財務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方面學習,今后將加強預算管理,科學、合理、完整編制年初預算,嚴格執行年初預算。
2. 預算編制未分經濟類科目。
梅橋鎮年初預算報告中,沒有將年初預算收入、支出按照經濟科目分類到款、項、類。
已規范。梅橋鎮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要求,收支既按功能科目又按經濟科目進行分類,確保預算執行到位。
(二)預算執行方面的問題。
1. 無預算、超預算支出。
2019年,山棗鎮無預算列支水廠維修維護費用16.33萬元。超預算支出69.59萬元:固定資產購置費用超預算53.57萬元、綜治維穩費用超預算52.21萬元。
已規范。山棗鎮今后將加強預算管理。科學、合理、完整編制年初預算,嚴格執行年初預算。
2. 單位把關不嚴,未據實列支專項資金。
2019年,山棗鎮列支洙津村實施的水源地保護區內耕地流轉項目共計80.22萬元,除支付村民補償款68.05萬元外,洙津村通過虛報補償面積虛列支出6.40萬元、假借個人名義列支集體土地補償款1.83萬元、集體土地補償款未入賬3.94萬元,以上違規金額合計12.17萬元。
已整改。山棗鎮已責令洙津村進行了整改,其中:虛報補償面積6.40萬元已退至鎮財政,集體土地補償款5.77萬元已入村賬,并對3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
3. 違規列支。
2019年,山棗鎮違規列支派出所治安巡邏加油費、宣傳打印費7.07萬元,司法所辦公費、印刷費等1.23萬元。共計8.30萬元。
已整改。山棗鎮于2020年12月已收回違規列支司法所、派出所費用8.30萬元。
4. 公務接待支出不合規。
2019年,山棗鎮列支公務接待費3.22萬元,存在未注明招待對象、人數、事由、無菜單等現象。
已規范。山棗鎮根據湘鄉財〔2020〕20號《關于明確湘鄉市公務活動用餐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山棗鎮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今后將加強“三公經費”的管理,嚴格執行公務消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厲行節約。
(三)預算管理方面的問題。
1. 內控制度不健全,且未嚴格執行。
審計抽查2019年梅橋鎮、山棗鎮列支的部分發票,發現其內控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不規范的現象:
(1)2019年,梅橋鎮列支租車費21.71萬元,沒有單次用車審批單、單次經手人簽字等要素。列支大額維修電腦、維修家具等支出6.79萬元,沒有反映維修的電腦、家具所在辦公室,具體更換的耗材,以及每次維修的簽字確認。
(2)2019年,山棗鎮由各站辦所自行采購辦公用品,未明確專人保管,未統一歸口管理,且未提供細化規范的管理制度。租車費支出無租車審批單,無分管領導和負責人簽字審批,附件為一次性匯總明細,且部分用車事由不詳,無單次出車金額,無證明人。線路整改材料費、村級垃圾箱制作費等支出存在無明細無附件、無發放明細表、無物資具體去向的現象。
已規范。梅橋鎮、山棗鎮制定《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今后將加強“三公經費”的管理,嚴格執行公務消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厲行節約。
2. 未按規定辦理政府集中采購。
(1)2019年,梅橋鎮采購電腦、打印機等9.91萬元,未辦理政府集中采購。“印刷費”科目共計列支19.81萬元,經抽查發現,該鎮印刷費開支未執行政府協議供貨商交易。
(2)2019年,山棗鎮列支采購監控設備、打印機共計2.54萬元,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已規范。梅橋鎮、山棗鎮根據《湘鄉市政府采購工作制度》等文件制定《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規范采購管理及項目管理。
3. 未登記固定資產。
2019年,山棗鎮購買打印機、增壓泵、壓縮機清潔設備共計1.27萬元,未登記固定資產。
已整改。山棗鎮已進行固定資產登記。
4. 往來長期未清理。
山棗鎮往來款項長期未及時清理,存在以下問題:
(1)個人借款長期未收回,人員已調離、退休、死亡或外單位借款仍未清理。
(2)往來款項掛賬金額較大,歷史遺留問題多,因借款時間過長,什么緣由借款,情況不明。
(3)政府工作人員、村干部借支大額備用金,長期未報賬,資金滯留在個人賬戶。
(4)個人往來存在“一人多戶”,收付款雙邊多邊掛賬的現象。
正在整改。山棗鎮明確分管領導負責,安排財政所相關人員對單位歷年未清理的往來款項進行梳理匯總。到目前為止,出借資金(應收款項)已經收回316.34萬元,其余16.35萬元為多年前往來款項,正在依程序進行核銷。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問題。
1. 水廠管理不規范,收入未足額入賬。
(1)山棗鎮水廠的水費收據為自制或外購收據,對收據的購買、領用未有效管理,票據無人監管且存在收據拆本、斷號的現象。2019年,水廠購買配件9.27萬元,購買、領用無入庫出庫臺賬。
(2)水廠自2017年7月由鎮政府接管以來至今,因計算錯誤和少上解的原因,收入少入賬0.23萬元。已開收據但未入賬的水費收入0.25萬元,合計0.48萬元。在審計調查詢問當日已入賬。
已規范。山棗鎮完善水廠管理制度,實行專項核算,規范票據的購買、領用和物資的出入庫管理。
2. 賬務處理不規范。
經審計抽查,發現山棗鎮存在如下賬務處理不規范的情況:
(1)2019年12月,敬老院列支2017年度已經支付的工程款18萬元,應沖減“其他應收款”科目,賬務處理錯入“其他應付款”科目。
(2)2019年8月,事業會計賬支付2018年鐘某某垃圾清運費3萬元,應沖減“其他應付款”科目,賬務處理錯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3)2019年,山棗鎮清退計育押金 2.37萬元,直接列支出,未沖減“長期應付款—計育押金”往來科目。
(4)2019年,山棗鎮憑借據列支畜牧站購買消毒劑費用2萬元。
已整改。山棗鎮已清理核實并調整相關賬務。
四、專項資金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扶貧專項審計存在的問題。
1. 產業扶貧項目未與貧困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未能保障貧困戶長久受益。
經抽查發現:2019年11月,育塅鄉育塅村在村級賬務“其他支出—專項支出—扶貧專項支出”中支付湘鄉市育塅鄉子怡家庭農場產業扶貧資金8萬元,采取直接幫扶模式為該村 22戶貧困戶提供油菜代收代割勞務。經審計組查閱幫扶協議書以及入戶走訪調查,該項目未明確界定服務條款、收益分配方式,雙方未形成產業共同體、利益共同體,未與貧困戶建立起利益聯結機制,未能保障貧困戶長久受益。
已整改。育塅鄉完善幫扶措施,簽訂幫扶協議,建立利益聯結臺賬,對子怡家庭農場2019年油菜種植扶貧項目的效益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并對純利潤1.33萬元根據利益聯結協議支付給貧困戶,并修訂完善了《育塅鄉扶貧資金管理辦法》。
市扶貧辦聯合市財政局對22個鄉鎮街道辦事處的扶貧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加強對扶貧資金的監督。
2. 挪用扶貧資金。
(1)2019年,育塅鄉各村在村級賬務“扶貧項目支出-產業扶持”科目中列支辦公費、宣傳費及培訓費合計17.83萬元。
(2)2018年11月,育塅鄉東安村在村級賬務“扶貧項目支出”科目中以“產業扶貧購牛款”事由列支飛機票、高鐵票等非生產性開支0.18萬元。
已整改。問題(1)育塅鄉根據湘農聯〔2019〕51號文件“……省重點產業項目資金,除用于購買新型經營主體產業扶貧服務的資金(采取直接幫扶模式的不超過投入財政資金的20%,采取委托幫扶和股份合作模式的不超過投入財政資金的25%”)和湘鄉市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經育塅鄉黨委研究決定,允許經營主體在產業扶貧資金中據實列支資料打印復印費、技術培訓指導費等費用9.16萬元,已收回13家經營主體超出的報賬費用8.67萬元。問題(2)育塅鄉已收回在扶貧項目中列支飛機票、高鐵票等非生產性開支0.18萬元。
市扶貧辦聯合市財政局對22個鄉鎮街道辦事處的扶貧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加強對扶貧資金的監督。
3. 多記工程量,多付工程款。
2019年8月,育塅鄉東安村栗山灣組對村道拓寬工程進行路基平整,2019年10月對路面進行了硬化,該項目結算明細數為:混泥土228.59方,單價708元/方,合計工程款16.18萬元;經審計最終確認該項目實際工程量為224.61方,實際工程造價為15.90萬元,多付工程款0.28萬元。
已整改。育塅鄉于2020年8月收回多付的工程款0.28萬元。
市扶貧辦聯合市財政局對22個鄉鎮街道辦事處的扶貧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加強對扶貧資金的監督。
(二)就業專項資金審計存在的問題。
審計抽查了棋梓鎮就業專項資金的相關情況。發現:2019年,棋梓鎮在就業專項資金中違規列支費用8.59萬元。其中:勞保站辦公電腦及辦公設備維修費、雜志費、辦公費等4.57萬元;差旅費0.79萬元;臨雇人員補助1.35萬元;“新農保”待遇人員生存認證工作經費1.88萬元。
已規范。棋梓鎮收回違規列支就業專項資金費用4.02萬元;人社局對就業資金進行專項檢查,規范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履行主體和監督責任。
(三)非煤礦山修復治理專項審計調查存在的問題。
(1)非煤礦山閉礦企業未按要求修復、治理到位。
經抽查發現:湘鄉市興利采礦有限公司因破壞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于2018年7月提交閉礦申請。對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還存在以下問題:
該公司轄區范圍內工業廣場未按要求設置截排水溝,綠化未達標;工業廣場北東側廢石堆未砌置擋渣墻,綠化未達標;礦部建筑未拆除,建筑所在地未綠化。
已整改。市自然資源局對企業進行了督促檢查,已于2020年9月整改到位,并經專家組評審通過,同時礦山所在鄉鎮按“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后續監管。
(2)非煤礦山關停企業治理修復未完全消除隱患。
經抽查發現:湘鄉市湘婁磊鑫石業有限公司關停后,雖進行了閉礦驗收,但驗收時提出的問題和建議未全部落實到位。如:礦山開采邊坡陡峭仍存在安全隱患,礦區栽種的苗木和草皮成活率不高。
已規范。市自然資源局進行現場核實,對礦區栽種的苗木和草皮成活率不高的問題,要求企業進行補栽。對礦山開采邊坡陡峭仍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要求企業對邊坡危巖體及碎石進行了清理,四周進行了圍擋,并定期監測。同時礦山所在鄉鎮按“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后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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