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2017年度本級預算執行 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公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8-09-12 17:0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五條和《湖南省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實施辦法》的規定,我局于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6月8日,對湘鄉市2017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出具如下審計結果公告:
一、2017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基本情況和審計評價
(一)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收入預算執行情況: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222,243萬元,完成年預算的110.34%,同比增長13.13 %。
從收入的結構上看,全市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完成150,206萬元,完成預算的107.10%,同比增加9,130萬元,增長6.47%;上劃中央收入完成57,467萬元,完成預算的120.25%,同比增加15,784萬元,增長37.87%;上劃省級收入完成14,570萬元,完成預算的108.93%,同比增加884萬元,增長6.46%。
從征收部門看,2017年國稅部門征收收入85,815萬元,完成預算的112.91%,同比增加16,509萬元,增長23.82%;地稅部門征收64,683萬元,完成預算的120.90%,同比增加7,048萬元,增長12.23%;財政部門征收收入71,745萬元,完成預算的99.76%,同比增加2,241萬元,增長3.22%。
支出預算執行情況:公共財政預算支出525,639萬元,完成年預算的155.44%,同比下降11.06%。
收支平衡情況:上年結轉1,062萬元,2017年地方收入150,206萬元,上級補助收入300,558萬元,債務轉貸收入64,348萬元,調入預算調節基金3,575萬元,其他調入資金8,627萬元,本年財政總收入528,376萬元;公共預算支出472,000萬元,上解上級支出7,501萬元,債務還本支出46,138萬元,結轉下年2,737萬元,本年財政總支出528,376萬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計68,538萬元,其中:上年結余439萬元,本年收入4,877萬元,上級補助收入19,236萬元,專項債券收入42,880萬元,調入資金1,106萬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計68,523萬元,其中:專項債務還本支出42,880萬元,上解支出85萬元,年終結余15萬元。
3.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離休醫療8項社會保險基金本年收入127,437萬元,本年支出116,787萬元,本年結余10,650萬元,累計結余98,433萬元。
4.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2017年,市財政未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5.2017年財政結余情況。
2017年全市共計收入595,41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50,206萬元(其中:經開區26,872萬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4,877萬元,調入資金9,733萬元,補助收入319,794萬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575萬元,債務轉貸收入107,228萬元。2017年全市共計支出594,162萬元,其中:一般預算支出472,000萬元(其中:鄉鎮補助支出46,170萬元、經開區19,17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5,558萬元(其中:鄉鎮基金補助支出1,031萬元),上解支出7,586萬元,債務還本支出89,018萬元,全年收支結余1,251萬元。
6.市本級政府性債務情況。
至2017年末,全市債務合計2,342,736萬元,其中:納入財政部債務管理系統379,029萬元、未納入財政部債務管理系統1,963,707萬元。2017年新增的債務為998,920萬元。5個市屬公司借款余額1,883,856萬元,其中:交建投190,275萬元、水府投34,500萬元、東山投736,652萬元、城建投499,659萬元、經開區422,770萬元。經開區、城建投、東山投3個市屬公司應付未付拆遷款余額為61,502萬元,當年新增6,096萬元。
7.轉移支付收入情況。
2017年,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180,506萬元、專項轉移支付收入106,476萬元。
8.年初預留情況。
2017年,市財政局專項預留52,315萬元,其中:預備費1,700萬元。
(二)審計評價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財政部門積極履職,不斷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加強財政財務監督,在財政預算管理和管理績效上做了一定的工作,公共財政保障能力、財政運行質量和效率得到了提高。但是,從審計情況看,財政運行中還存在一些較為突出的困難和問題,主要是:財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資金安全風險較大,使用效益不高,債務負擔較重,財政支付壓力未得到根本緩解。在國庫資金管理、財政借款管理、專項資金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需要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問題
(一)預算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預算編制不完整、不科學。
1.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未將上年結轉結余439萬元納入編制范圍。
2.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編制不科學。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與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收入實際執行數與年初預算相差較大。
3.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未將土地出讓收入納入編制范圍。
(二)預算收支方面存在的問題
1.應繳未繳預算收入。
(1)2017年末,國庫股非稅收入財政專戶將“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科目1,275.5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收入”科目4,121.21萬元、“待報解上解收入”科目15.92萬元轉入“其他應付款—應繳預算收入”科目,共計應繳未繳預算收入5,412.67萬元。至2018年1月止,已解繳入庫。
(2)2017年末,湘鄉市稅收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其他應付款—個人所得稅”科目貸方余額119.63萬元,未及時解繳。至2018年3月止,已解繳入庫。
(3)2017年末,非稅收入財政專戶“應付代管資金—待查收入”科目期末余額276.32萬元,為應列未列的收入。
2.待查收入未及時清理。
2017年末,湘鄉市非稅收入管理局非稅收入“待查收入”科目期末余額7,790.42萬元。
3.一般預算收入和基金預算收入不實。
2017年度,非稅收入財政專戶繳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8,637.36萬元,而預算內總預算會計報表反映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為4,877.20萬元,市財政將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3,760.16萬元轉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造成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不實。
4.土地總價款應收未收19,566萬元。
市國土儲備中心2016年底未及時收回土地總價款38,779.23萬元,2017年收回以前年度土地欠款27,358.23萬元,2017年度逾期應收回土地總價款8,145萬元,至2017年末應收未收土地總價款19,566萬元,具體項目如下:
燕興房產,湘儲210號,欠繳8,145萬元;
住總家美,湘儲270-1號,欠繳3,745萬元;
萬里行,湘儲089-A號,欠繳4,871萬元;
中山勵志置業,湘儲006-2號,欠繳2,805萬元。
5.土地尚未掛牌,向特定對象收取土地價款196.24萬元。
2017年末,市國土儲備中心以預收款的形式向特定對象收取未掛牌出讓宗地的土地價款196.24萬元。
6.珠寶首飾行業消費稅繳納額過低。
我市注冊的珠寶店45家,其中無納稅記錄的29家,有納稅記錄的16家,全年消費稅納稅總額僅為25.38萬元。
7.違規撥付資金。
(1)至2017年末,累計超預算撥款27,761.84萬元。
(2)至2017年末,累計欠撥資金246,548.69萬元。
(3)至2017年末,市財政局各股室預算指標結存77,509.68萬元未及時下達,比上年增加12,273.84萬元。
8.專項資金支出未按計劃執行。
2017年教育專項資金向新辦新港社區、文聯、老干局、計生協會等不相關單位撥付11.50萬元。
9.預撥經費未及時清算。
至2017年末,市財政尚有預撥經費2,571.96萬元未轉列支出或清理收回。
10.預算執行不均衡。
2017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月度支出極不均衡,最高達71,679.84萬元,占全年比重17.63%;最低為10,177.58萬元,占全年比重2.50%。
(三)財政資金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應付代管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監管不到位。
2017年市財政局非稅收入財政專戶應付代管資金支出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部分資金沒有經嚴格審批程序,沒有相關稽核制度。
2.違規審批國庫集中支付事項。
(1)2017年市支付系統授權支付占單位總支付比重超過50%的單位有85個,其中:45個單位全部為授權支付。
(2)2017年市支付系統授權支付給國家工作人員相關費用金額30萬元以上的共計30,750萬元,經審計授權支付事項與申報不符,大部分是備用金,用于現金支付各項費用支出,沒有通過國庫集中支付到提供商品和服務的商家,導致財政性資金大額長期滯留在個人賬戶,支解了財政庫款,存在嚴重的資金安全隱患。
(3)2017年全市各單位采用公務卡消費金額僅為30.18萬元,且29.85萬元沒有消費地址及商戶名稱。全市2017年設有公務卡的單位49個,共134人持有公務卡,實際使用單位3個,使用率占比6.12%。僅5人使用,使用率占比3.73 %。
(四)其他方面問題
國庫預算內賬務和非稅專戶賬務歷年往來未及時清理,往來對應不符。
1.2017年末,預算內“其他應收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額275,857.81萬元,比2016年末增加8,129.01萬元;
2017年末,非稅專戶“其他應付款”科目期末貸方余額14,580.23萬元,比2016年末增加5,863.28萬元。
以上國庫預算內賬務和非稅專戶賬務歷年往來未及時清理。
2.2017年末預算內賬務中“其他應收款—湘鄉市非稅收入財政專戶”科目期末余額為40,024.90萬元;
2017年末非稅收入財政專戶中“借入款項—預算內資金”科目期末余額為79,979.90萬元;
兩賬套往來金額不符,非稅收入財政專戶比預算內賬務多39,955萬元。至審計日止,已調至相符。
三、部門預算執行情況
我局重點對市公路局、市住建局、市林業局、市紀委(監委)等8個單位2017年度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從審計情況看,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總體較規范,但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少編預算
1.市住建局未將上年結余結轉收入183.27萬元編入部門預算。
2.市林業局未將服務性收入4.76萬元編入部門預算。
(二)年度預算追加占比過高
市財政局、市信訪局等7個單位年初預算為7,653.21萬元,年度追加2,335.06萬元,為年初預算的30.51%,最高的為年初預算的111.47%。
(三)無預算、超預算支出
市住建局、市林業局等7個單位無預算、超預算支出合計662.09萬元。
(四)專項資金執行率低
1.市住建局2017年安排施工圖審查服務費、小城鎮建設以獎代補等項目資金228.71萬元, 當年列支90.31萬元,執行率為39.49%。
2.2017年市林業局上級撥入林業專項資金1,859萬元,當年支出707.86萬元,當年結余1,151.14萬元,執行率為38.07%。
(五)應繳未繳養老保險
2017年度市住建局機關應繳干部職工養老保險金89.5萬元,單位2017年實際繳納82萬元,應繳未繳干部職工養老保險金7.5萬元。
(六)截留財政收入
2017年末,市林業局歷年應繳植被恢復水利基金6.39萬元,應繳育林基金0.72萬元,合計7.11萬元。
(七)公務接待支出不合規
此次審計的8個部門預算單位均存在無公函接待、無清單接待,部分發票報銷未附明細,部分招待發票報銷經手人、證明人、招待對象、招待事由均不詳等現象。
(八)專項支出未嚴格按財政預算批復執行
市住建局2017年財政預算安排的業務性專項支出140萬元,實際執行過程中未嚴格按財政預算批復執行。
(九)違規收費
2017年市信訪局收取經開區等單位工作經費27.59萬元。
四、鄉鎮預算執行情況
我局重點對市東郊鄉、市月山鎮2個單位2017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少編預算
市東郊鄉未將收取的各單位工作經費147.26萬元編入部門預算。
(二)無預算、超預算支出
1.市東郊鄉超預算支出41.09萬元。
2.市月山鎮無預算支出74.80萬元,超預算支出 50.38萬元,合計125.18萬元。
(三)應繳未繳養老保險
至2017年末,市月山鎮欠繳2016年度養老保險86.76萬元。2016年度應繳干部職工養老保險金183.86萬元,實際繳納97.10萬元,應繳未繳干部職工養老保險金86.76萬元。
(四)公務接待支出不合規
市東郊鄉、市月山鎮均存在無公函接待、無清單接待,部分發票報銷未附明細,部分招待發票報銷經手人、證明人、招待對象、招待事由均不詳等現象。
五、專項審計情況
(一)財政扶貧資金專項審計情況
2017年上級下達湘鄉市扶貧資金計劃3,545.50萬元(其中:中央1,193萬元、省級1,512.50萬元、市級840萬元)。本級配套資金1,942萬元,合計5,487.50萬元。至2018年2月末,財政已下撥到位。
2017年湘鄉市易地搬遷151戶(其中:19戶購房安置,132戶分散自建),538人,涉及18個鄉鎮。2017年到位資金2,451.90萬元。至2017年末,該項目已撥(支)2,067.93萬元。
至2017年末,湘鄉市各經辦銀行共計發放產業扶貧貸款3,964戶11,872.21萬元,已付貼息389.09萬元(含2017年四季度貼息在2018年2月支付)。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財政扶貧資金未實行專賬核算。
2017年我市扶貧資金5,487.50萬元,未實行專賬核算。
2.扶貧項目無項目資料或項目資料不完整,預(決)算審核不到位,對項目監管不嚴。
部分村實施的扶貧項目,無對應的項目資料或項目資料不完整,存在項目開工申請表、竣工驗收表無站辦所審查意見,主管領導和鄉鎮行政負責人未審批,無出勤記錄,對比照片不是同一參照物,從項目合同、預算到竣工決算數據沒有變動,專管員在驗收中沒有丈量工程的相關數據等現象,監管不到位,審核流于形式,項目評審沒有真正把關。
3.項目村超標準支付項目工程款80.54萬元。
此問題已移送湘鄉市監察委查處。
4.項目村扶貧資金項目建設未經審批,收入未入賬。
此問題已移送湘鄉市監察委查處。
5.部分扶貧資金滯留村干部手中,未及時發揮效益。
中沙鎮龍山村、梅龍村扶貧資金52萬元滯留村干部個人賬戶。
6.產業扶持項目投向不精確、效益不明顯、受益對象不全是貧困戶。
(1)壺天鎮潭橋村投資114.18萬元新建農家樂項目,效益不明顯,受益對象不全是貧困戶。
(2)金藪鄉普嶺村投資48萬元實施油茶基地和香菇種植基地,項目效益不明顯,受益對象不全是貧困戶。
7.扶貧資金計入村級運轉經費。
部分村將財政性扶貧資金收入計入村級運轉經費,如:壺天鎮潭橋村77.73萬元、梅橋鎮芭蕉村20萬元,棋梓鎮連云村20萬元。
(二)農業保險專項審計情況
2017年我市農業保險有水稻、油菜、玉米、能繁母豬、育肥豬、公益林、商品林、茶葉等8大險種。
農業保險各級財政保費補貼共計應撥付資金3,130.15萬元,其中:水稻保險1,617.27萬元、育肥豬保險912萬元、能繁母豬保險212.35萬元、公益林保險109.06萬元、商品林保險57.62萬元、油菜保險101.25萬元、玉米保險75.60萬元、茶葉保險45萬元。至審計日止,已全部撥付到位。
審計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1.育肥豬保險、能繁母豬保險、商品林、公益林保險、茶葉保險存在虛假入保,虛假理賠的現象。
2.部分水稻保險理賠款未入賬。
毛田鎮毛田村、虞唐鎮虞唐村水稻保險理賠款均未入賬。
(三)社保專項審計存在的問題
1.基金未應收盡收。
至2017年末,全市累計欠繳各類社會保險基金 3,935.64萬元,其中:機關事業養老保險金1,898.41萬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15.17萬元、工傷保險11.13萬元、失業保險1,810.94萬元(其中:原市屬破產改制企、事業單位1,221.93萬元)。至2018年6月止,機關事業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已收回859.46萬元。
2.應列未列收入。
①2017年末,機關養老保險“暫收款—暫收養老保險費”往來科目貸方余額1,275.09萬元,為應列未列的養老保險費收入(系統無法處理的單位)。至2018年6月止,暫收款1,251.99萬元轉作繳費收入,尚有23.10萬元無法處理。
②2017年末,社會養老保險“暫收款—暫收養老保險費”往來科目貸方余額6,922萬元,為應列未列的2017年保險費收入。至2018年1月止,已轉作繳費收入。
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稽核應退款未到位。
至2017年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累計稽核應退款28.35萬元,稽核已退款3.29萬元,稽核未退款25.06萬元。其中:2017年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稽核應退款15.55萬元,稽核已退款2.81萬元,稽核未退款12.74萬元。
4.欠繳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
至2017年末,全市欠繳歷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6,346.16萬元,其中:當年欠繳110.12萬元。
六、2016年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中查出問題的糾正及整改情況
(一)關于應上解上級分成收入未及時上解的問題。2016年湘鄉市非稅收入管理局“應上解上級分成收入”科目年末余額8.70萬元,至2017年末,已整改到位。
(二)關于土地總價款未及時收回的問題。2016年末應收未收土地總價款38,779.23萬元,至2017年底,已整改到位的土地9宗,收回以前年度土地欠款27,358.23萬元。
(三)關于應繳未繳預算收入的問題。2016年非稅收入財政專戶“其他應付款—應繳預算收入”貸方余額 195.51萬元,“待報解上解收入”貸方余額114.62萬元,“應付代管資金—追繳林業貸款貼息”貸方余額為916.09萬元,農業專項資金專戶累計結余利息收入4.91萬元,水稻良種補貼專戶累計結余利息收入2.94萬元,經濟建設股項目資金專戶利息收入0.28萬元,未上繳財政,至2017年末,已整改到位。
(四)關于一般預算收入和基金預算收入不實、待查收入金額過大、預算內賬務與非稅專戶賬務往來對應不符、預算指標執行不到位、國庫集中支付管理不規范、社;鹞磻毡M收、農業保險虛假入保的問題依然存在。
七、審計處理情況
對上述發現的問題,涉及制度層面的,我局將以《審計要情》《審計專報》等形式專題報告市委、市政府;涉及違紀違法的,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財政財務收支方面違規的,將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并跟蹤督促有關單位整改。
八、審計建議
(一)認真落實《預算法》,全面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強結轉結余資金管理,完善預算編制與結余結轉資金管理相結合的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預算執行考核機制。盤活存量資金,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進一步加強預算收入管理。一是財政和國土部門加強聯動,加大對欠繳土地出讓總價款及違約金的征收和催繳力度,確保土地出讓總價款及時足額上繳國庫;二是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對待查收入進行全面清理,對賬齡兩年以上的及時轉作收入;確保收入應征盡征。
(三)進一步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對專項資金按相關規定進行專戶管理,并對專項資金的分配、撥付、使用、效益嚴格把關,做到分配與管理并重,防止資金被擠占挪用,加強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清理財政撥款單位預算指標,將結存多年不用的指標收回,促進預算分配的規范、公開、公平,提高財政管理水平。
(五)加強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財政部門應嚴格審批預算單位上報的支付計劃,控制授權支付支出比重,將金額較大、付款單位和金額明確的支付事項納入直接支付范圍,強化財政資金的付前審核。
(六)加強部門預算管理?茖W、合理、完整編制年初預算,切實把預算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嚴格執行年初預算,減少年度預算追加,強化預算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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