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湘鄉市2024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公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8-18 08:57
根據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審計機關的具體部署,市審計局對湘鄉市2024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本次審計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國、省審計工作會議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市政府確定的年度工作目標,突出問題導向,做實研究型審計,聚焦財政管理、部門預算執行、風險防范、民生保障、國有資產管理和清廉湘鄉建設,扎實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本次重點審計了市財政局組織的2024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市委黨校、市醫保局、市數據局、栗山鎮2024年度的預算執行情況,零基預算改革實施情況,“兩重”“兩新”專項行動實施情況,2023年至2024年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使用情況,慈緣山殯儀館及公墓山項目建設情況等。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基本情況
(一)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
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146,641萬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3.10%,比上年減少16,897萬元(以下簡稱同比);上級補助收入324,712萬元,調入資金89,715萬元,債務轉貸收入49,746萬元,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38萬元,財政收入總計610,952萬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551,368萬元,為調整預算的113.16%,同比增加30,991萬元;上解上級支出17,292萬元,債務還本支出42,191萬元,財政支出總計610,851萬元。年終結余101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總計290,188萬元,其中:本級收入21,623萬元,完成調整預算的40.34%,同比下降81.78%;上級補助收入12,804萬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收入218,780萬元,其他調入資金33,703萬元,上年結余3,278萬元。支出總計280,566萬元,其中:本級支出130,267萬元,為調整預算的124.90%;上解支出182萬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還本支出150,117萬元。年終結余9,622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2024年,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6,696萬元,為調整預算的79.5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6,696萬元,上年結轉156萬元,年終結余156萬元。
4.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2024年,湘鄉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收入合計69,584萬元,支出合計68,288萬元,當年結余1,296萬元,累計結余1,652萬元;湘鄉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收入合計44,817萬元,支出合計29,972萬元,當年結余14,845萬元,累計結余68,524萬元。
(二)政府性債務情況
1.地方政府性債務基本情況。
截至2024年末,全市政府性債務余額1,926,014萬元,其中:政府債務余額1,328,150萬元,隱性債務余額597,514萬元,其他需要關注債務余額350萬元。
2.2024年新增政府債券情況。
2024年,全市共計新增政府債券268,526萬元,其中:新增一般債券12,100萬元(消化存量政府性投資形成的拖欠企業賬款4,000萬元、項目建設8,100萬元);新增專項債券172,800萬元(湘鄉市人民醫院整體搬遷建設項目55,500萬元、消化存量政府性投資形成的拖欠企業賬款3,700萬元、置換存量隱性債務113,600萬元);新增再融資債券83,626萬元。
二、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2024年,全市各單位堅決落實黨中央、省委和湘潭市委決策部署,錨定實現“三高四新”美好藍圖,加快“七個強市”建設,統籌發展、化債和安全,財政預算執行總體平穩。聚焦“狠抓落實年、全力拼經濟”主題,持續推進項目建設、招商引資、財源建設攻堅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化零基預算改革,出臺強化財政管理十條舉措、首批開源節支十二條措施,壓減一般性支出,讓“過緊日子”成為習慣。持續推動債務結構改善,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防范化解債務風險,服務經濟社會大局穩定。但審計發現,受經濟下行壓力的影響,財稅收入呈下降趨勢,化解地方債務風險任務繁重,還本付息壓力大,財政收支矛盾愈發嚴峻,對上級轉移支付的依賴持續上升,預算單位財政財務管理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制方面
預算收入編制和調整不科學。
2024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年初預算為154,300萬元,調整預算為53,600萬元,調減65.26%;完成21,623萬元,與年初預算的偏差率為-85.99%,與調整預算的偏差率為-59.66%,其編制和調整不科學,調整規模大,決算與年初預算、調整預算差異較大,影響預算編制的嚴肅性。
(二)財政收入方面
1.未完成預算收入目標。
2024年,市財政局及相關部門未完成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收入目標,其中:
(1)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實際完成146,641.45萬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3.10%,未完成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目標。
(2)全市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本級實際完成21,623萬元,完成調整預算的40.34%,未完成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目標。
2.未按規定將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繳入國家金庫。
審計抽查發現,全市有11家單位將房屋租金、水廠水費等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繳入“非稅收入財政專戶-代管資金戶”(單位往來資金賬戶),未按規定繳入國家金庫列非稅收入管理,共計52.94萬元。
3.沉淀閑置資金未及時上繳國庫。
截至2025年4月7日,市財政非稅收入財政專戶有三筆沉淀閑置資金共計10,962.11萬元,分別為:“其他應付款-市財政局”科目余額925.42萬元、“其他應付款-水府連接線建設資金”科目余額8,046萬元、“其他應付款-市財政局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特設專戶”科目余額1,990.69萬元,未按規定及時上繳國家金庫作收入統籌使用。
4.待查收入未及時清理、確認。
截至2025年5月26日,市財政共計有1,639.65萬元待查收入未及時清理、確認,具體情況如下:
(1)市財政局財政專戶“應付代管資金-待查收入”科目中2024年及以前年度未清理、確認的待查收入為587.03萬元。
(2)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中2024年及以前年度未清理、確認的待查收入為1,052.62萬元。
(三)“三保”支出及庫款保障方面
1.資金未及時支付,且庫款不足導致財政支付存在風險。
2024年末,全市已下達但未及時支付的當年度及以前年度結轉結余預算內資金245,446.30萬元,而年末市財政局國庫存款僅為12,557.09萬元,非稅收入財政專戶存款10,494.01萬元。市財政資金未及時支付,且庫款不足導致財政支付存在風險。
2.“三保”支出標識不準確。
2024年,市財政局將湘鄉市東皋學校“人員異動、調資相關支出”280萬元納入非“三保”支出預算標識,“三保”支出標識不準確。
(四)債券資金管理方面
1.挪用一般債券資金。
2024年,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挪用主干道白改黑項目一般債券資金34.43萬元。審計指出問題后,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已歸還原資金渠道7.05萬元。
2.一般債券資金結存在市財政,未及時撥付。
2024年,全市下達一般債券資金指標17,977.11萬元,已支付8,673.72萬元,還有9,303.39萬元結存在市財政,未及時撥付。審計期間,市財政局撥付了部分債券資金,截至2025年3月13日,還有8,912.14萬元未支付。
3.未及時歸還政府債券本金和利息33,948.24萬元。
2024年,全市未及時歸還的地方政府債券到期本息共計33,948.24萬元,其中:專項債券本金9,300萬元,利息24,648.24萬元(一般債券利息669.37萬元,專項債券利息23,978.87萬元)。
(五)財政支出方面
1.違規撥付財政資金給行業協會。
2024年,市商務局收到省財政廳下達的2023年度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獎勵資金100萬元,其中2萬元直接撥付至湘鄉市酒業協會,未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協會發展。
2.違規列支5.39萬元。
2024年,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所屬二級機構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違規為本單位108名干部職工繳納2024年有線電視費5.39萬元(499元/人/年)。
(六)國有資源(資產)管理方面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
根據《湘鄉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湘黨辦〔2024〕7號)的規定,市財政局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綜合管理工作,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管理工作,各行政事業單位承擔本單位資產管理工作的主體責任。截至2025年5月8日,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暫未統一管理全市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抽查發現,前述“未按規定將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繳入國家金庫”問題中涉及的11家單位有資產出租情況,均未在全市“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情況表”中反映。同時,湘鄉市東山國有林場原辦公樓征拆后至今未收到房屋征拆補償款,協商后抵價征拆補償款的東山國際1處門面尚未辦理房屋權證,資產現處于閑置狀態。
審計認為,全市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各單位未完整、準確統計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情況,市財政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及各行政事業單位未按照《湘鄉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湘黨辦〔2024〕7號)文件的規定履行好部門職責。
(七)其他方面
1.未按規定公開績效評價報告。
2024年,市財政局在部門預算單位自評的基礎上選定8個整體支出和19個項目進行重點績效評價,并出具了績效評價報告。截至2025年3月末,市財政局未按規定公開績效評價報告。
2.預算績效評價結果運用不到位。
根據《湘鄉市財政局關于財政預算支出2024年度績效評價結果的通報》(湘鄉財績〔2024〕6號),市財政局在2025年預算安排時對績效評價結果為“較差”的6個單位應扣減公用經費的5%,共計應扣減公用經費9.28萬元。截至2025年3月10日,市財政局未扣減相關單位的公用經費,預算績效評價結果運用不到位。審計指出問題后,市財政已按規定扣減上述單位的公用經費。
3.拖欠企業賬款。
審計抽查市交通運輸局2024年實施的7個政府采購項目,按進度應支付工程款3,517.28萬元,實際支付777.23萬元,欠付工程進度款2,740.05萬元;抽查市自然資源局2024年實施的16個政府采購項目,按進度應支付工程款2,593.68萬元,實際支付1,572.14萬元,欠付工程進度款1,021.54萬元。
四、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制方面
未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1)2023年,市委黨校實施的“湘江大講堂”視頻會議系統建設項目、食堂提質改造工程項目均未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2)2024年,市數據局“技術運維服務費”專項年初預算安排85萬元,并于2024年9月與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簽訂技術運維服務項目合同,合同價為181.12萬元(三年)。該專項支出未按規定細化至政府采購年初預算。
(二)預算執行方面
1.超預算支出26.66萬元。
2024年,市數據局“臨聘人員工作經費”專項年初預算安排135萬元,實際支出161.66萬元,超預算支出26.66萬元。
2.未按照預算規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資金49.30萬元。
2024年,市數據局“大廳管理服務費”專項年初預算安排49.30萬元,用于該單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支出,市財政已下達資金,市數據局未按規定用途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資金用于支付其他支出事項。
3.違規列支外單位經費8萬元。
2024年,市委黨校違規支付金藪鄉鄉鎮黨校建設資金3萬元、月山鎮鄉鎮黨校建設資金3萬元;違規列支新湘路街道辦事處綜治維穩資金并掛往來款2萬元;共計8萬元。
(三)預算管理方面
1.往來款項未及時清理。
(1)2024年末,市醫保局有3筆往來賬齡為3年或3年以上,未及時清理結算,涉及資金6.01萬元。
(2)2024年末,市數據局有17筆往來賬齡為3年或3年以上,未及時清理結算,涉及資金76.79萬元。
2.會計核算不規范。
2023年3月,市醫保局收取食堂承包押金1萬元,列 “其他收入”科目,2024年退還時列“行政支出”科目,該押金的收、付均未通過往來科目核算。
3.未按規定登記固定資產。
2024年,市數據局購買空調內機等資產共計5.45萬元,未按規定登記固定資產。
五、栗山鎮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虛假代繳群眾醫保資金,列支金額不實且無代繳憑證直接列支
栗山鎮為部分群眾代繳2021年度醫保資金,并于2024年12月列鎮財政支出10.63萬元。審計核實發現:1.列支的群眾醫保資金中,有4人未繳納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有2人是在外地繳納城鄉居民醫保,涉及金額0.17萬元,屬于虛假代繳;2.栗山鎮財務列支醫保代繳金額10.63萬元,經核實代繳清單,代繳金額僅10.55萬元,多列支0.08萬元;3.栗山鎮財務管理欠規范,無資料證明相關群眾醫保資金是由鎮政府代繳。
(二)違規發放津補貼1.71萬元
2024年,栗山鎮違規發放退役軍人服務站3名工作人員2023年崗位津貼0.47萬元,5名鎮干部2023年勞動力電話核查、錄入更新伙食費及電話費1.24萬元,共計1.71萬元。
(三)虛假經濟事項列支費用2.51萬元
2024年,栗山鎮以辦公用品、廣告宣傳費發票、餐飲發票等套取資金2.51萬元用于鎮政府的其他支出事項。
(四)違規支付外單位費用6.53萬元
2024年,栗山鎮違規列支不應由鎮政府支出的派出所及交警四中隊費用,共計6.53萬元,其中:派出所6.03萬元、交警四中隊0.50萬元。
(五)會計核算不規范
2024年,栗山鎮支付義務獻血營養費、水庫管理員工資及栗山水庫引水隧道廢田補償款共計5.49萬元,無領款人簽字。
六、專項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
1.未及時辦理部分困難群眾參保資助事項。
2024年,市醫保局未及時辦理困難群眾參保資助事項,涉及26名困難群眾,未獲資助金額共計0.63萬元。審計期間,市醫保局已對上述困難群眾繳納的參保資金進行了退費處理。
2.未按規定落實部分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待遇。
2023年至2024年,市醫保局未按規定落實34名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待遇13.34萬元。
3.對醫療機構使用限制藥品監管不到位。
2024年,市醫保局對醫療機構使用限制藥品監管不到位,導致湘鄉市一公司醫院、湘鄉市育段鄉直沖村衛生室等10個醫療機構違規報銷丹紅注射液、雙黃連注射液等限制藥品費用0.67萬元。審計期間,市醫保局已督促各醫療機構退還相關費用。
4.未及時撥付醫療機構費用。
截至2025年3月31日,市醫保局未及時撥付醫療機構醫藥費用5,612.58萬元。
5.審核把關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人員冒用身份違規享受醫保待遇。
2023年至2024年,市醫保局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導致185名不符合條件人員冒用身份違規享受醫保待遇,涉及使用醫保基金支付1.95萬元。審計期間,市醫保局已督促上述人員退還違規享受的醫保待遇。
6.醫保基金違規墊付醫療救助費用。
截至2024年末,市醫保局累計從醫保基金中違規墊付城鄉醫療救助費用2,959.34萬元。
(二)“兩重”“兩新”專項行動實施情況審計
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個人騙取車輛補貼資金。
(1)有5名消費者在購買新車過程中,沒有舊車轉讓過戶記錄(車輛已注銷),但領取汽車置換補貼資金共計5.20萬元。
(2)有2名消費者進行汽車置換更新,其舊車仍然在其名下,未按規定過戶,但領取汽車置換補貼資金共計2.20萬元。
(3)有1名消費者進行汽車置換更新,舊車已達到報廢年限且已注銷,但按置換方式領取置換補貼資金1萬元。
湘鄉市商務局審核把關不嚴,導致當事人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車輛置換補貼資金。審計指出問題后,第(2)項問題中已有1名消費者按規定將舊車過戶。
七、慈緣山殯儀館及公墓山項目建設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慈緣山殯儀館及公墓山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湘鄉市東郊鄉新塘村,該項目由經開區管委會、城鄉集團及其所屬子公司經建投公司負責建設,城鄉集團子公司慈緣公司負責運營,現已完成殯儀館、公墓墓穴、附屬配套道路及設施等18個工程建設項目和火化設備采購項目。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火化設備采購項目未依法實施公開招標
2018年,經建投公司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在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招標公告,通過社會招標方式確定火化設備采購中標單位,未按規定通過國家指定的網絡媒介發布招標公告并實施公開招標;且因設備采購項目的招投標監督部門未明確,故該項目招標備案表和中標通知書招標監督部門未蓋章。
(二)超標準建設
截至2024年末,殯儀館及公墓山項目的骨灰紀念堂綜合服務樓工程、悼念廳工程、羽化樓工程、悼念廳綜合樓裝飾工程實際建設面積為10,871.08平方米。根據相關規定,二類公益性公墓業務用房、管理用房、附屬用房建設總面積上限為1,950平方米,超標準建設公墓山房屋建筑8,921.08平方米。
(三)未攤銷無形資產
2020年末,慈緣公司賬面反映無形資產原值17,383.38萬元,2020年至2022年,公司共計攤銷無形資產746.37萬元,計入“主營成本-無形資產攤銷”科目,自2023年起公司未進行無形資產攤銷。
(四)征地補償成本未據實結算
2013年12月至2017年8月,市國土資源局共計征用東郊鄉新塘村土地65.88公頃,按協議應支付征地補償費4,488.60萬元,其面積涵蓋2017年5月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殯儀館及公墓山項目用地面積11.11公頃,按征地協議估算,經建投公司可列支殯儀館及公墓山項目征地補償成本約757萬元。截至2024年12月末,經建投公司實際列支殯儀館及公墓山項目征地補償成本2,440.85萬元,未按協議據實結算征地補償成本。
八、2023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中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截至2025年5月末,2023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指出的52個問題,已整改到位37個,正在整改15個。通過整改,上繳財政22,760.03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3,535.06萬元、調整賬務35,525.41萬元、促進撥付96,601.11萬元、糾正違規或管理不規范金額84,632.73萬元,整改問題金額共243,054.34萬元;推動建立健全制度5項。
九、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上述審計發現的問題,涉及制度層面的,市審計局將以《審計要請》《審計專報》等形式專題報告市委、市政府;涉及財政財務收支方面違規的,將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市審計局依法處理,并責成相關單位(部門)切實抓好整改。相關單位(部門)根據整改要求,積極研究制訂整改措施,進一步規范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依法理財能力,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市審計局將跟蹤督促各被審計單位抓好整改,具體整改情況,將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并按規定公開。
湘鄉市審計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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