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審計局主要工作職責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0-05-29 16:11
湘鄉市審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省委、湘潭市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市審計工作。對全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
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中央、省委、湘潭、湘鄉市委關于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審計制度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審計、財政經濟相關規范性文件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相關部門、單位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獨立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處罰建議:1.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預算執行情況;2.園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3. 市直機關、市直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社會團體財政財務收支;4.市屬國有企業、市屬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情況;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國有企業的資產運營、經營效益、利潤分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情況;5. 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情況;6.市本級管理的和受上級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7.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重大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負責組織開展對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的稽查和監管;負責開展重大項目信息收集匯總、監測預警、統計分析工作,研究提出規范項目和資金管理的意見和建議;8.市政府接收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9.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負責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或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
(八)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九)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工作中的應用。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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