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不動產登記收費管理制度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4-12-03 09:52
湘鄉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不動產登記收費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提升不動產登記質效,確保不動產登記收費規范有序,陽光透明,杜絕亂收費行為,現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我中心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不動產登記收費的依據
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關于發布湖南省自然資源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9﹞597號)、《落實小微企業免征政策會議紀要》、《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市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十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潭政辦發﹝2022﹞34號)、《湘鄉市2022年優化營商環境“一號工程”實施方案》(湘黨辦﹝2022﹞18號)等文件。
二、不動產登記收費的標準
(一)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規劃用途為住宅的房屋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登記,收取一次登記費。房地產開發企業等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合法建設的住宅,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購買住宅,以及互換、贈與、繼承、受遺贈等情形,住宅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當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設用地設定抵押,辦理抵押權登記(包括抵押權首次登記、轉移登記);當事人按照約定在住宅及其建設用地上設定地役權,申請辦理地役權登記(包括地役權首次登記、轉移登記);申請辦理車庫、車位、儲藏室不動產登記,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
(二)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無建筑物、構筑物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
(三)證書工本費標準。核發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不收取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四)不動產登記費優惠政策。
1、下列情形減半收取不動產登記費,同時不收取第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工本費:
①申請異議登記的;
②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的;
③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予以減半收取的。
2、下列情形免收不動產登記費(含第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工本費):
①申請與房屋配套的車庫、車位、儲藏室等登記,不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的;
②申請不動產變更登記、更正登記的;
③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辦理不動產登記的;
④辦理森林、林木所有權及其占用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或者使用權,以及相關抵押、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的;
⑤辦理耕地、草地、水域、灘涂等土地承包經營權,以及相關抵押、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的;
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不動產登記的;
⑦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的;
⑧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土地辦理不動產登記的;
⑨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辦理不動產登記的;
⑩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予以免收的。
3、下列情形只收取不動產權屬證書工本費:
①單獨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
②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③因不動產權屬證書丟失、損壞等原因申請補發、換發證書的。
三、不動產登記收費的工作職責
(一)工作服務文明用語、態度謙和、熱情周到、行為規范、禮貌待人;準確掌握相關收費標準,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客戶等待時間,確保收費工作順利進行。
(二)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申請不動產登記時,受理人員主動告知客戶免征不動產登記費,并要企業如實填寫《湘鄉市小微企業不動產登記費免收告知承諾書》,個體工商戶需提供營業執照。
(三)轉型企業申請不動產登記時,告知轉型企業提交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個體工商戶轉型設立企業證明》,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四)不動產登記收費必須及時全額掃碼上繳市財政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經辦人做到專人填開、專人負責,如發生票據錯誤,必須及時聲明作廢,并迅速查明原因,出具書面報告,報請收費室提交相關部門處理。電子票據管理設專職管理人員,按收費項目建立電子臺賬,臺帳必須如實登記,做到信息齊全、內容詳實,并實行一天一歸檔、半月一核查。
四、不動產登記收費的監督職責
(一)中心采取定期(每月一次)、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不動產登記收費進行抽檢,填寫抽檢記錄、簽署檢查意見,對有誤的收費業務退回相應業務崗位,并提出書面糾正意見,對糾正情況進行監督,并按月度、年度撰寫質量檢查報告。
(二)所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一律向社會公示,做到 “陽光收費”,時刻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收費規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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