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辦事指南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4-12-02 09:48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辦事指南
一、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二、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三、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四、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一)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1.宅基地使用權首次登記應由用地批準文件記載的宅基地使用權人申請;
2.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應由用地批準文件記載的宅基地使用權人申請。
三、申請材料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首次登記的材料包括: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
3.批準用地的文件等權屬來源材料;
4.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由登記機構產生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交)。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的材料包括: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
3.不動產權證書或者批準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權屬來源材料;
4.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驗收意見表等房屋符合規劃或者建設的相關材料;
5.地籍調查表、宗地圖、房屋平面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由登記機構產生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交)。
6.建筑物區分所有的,確認建筑區劃內屬于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材料。
四、收費標準
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五、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注:《湘潭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在此條例生效前,已建房屋符合建設時相關規定的,可以由權利人提交符合建房時登記要求的材料,申請辦理不動產權登記。
(二)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
3.不動產權證書;
4.權利人姓名、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其身份變更的材料;
5.宅基地及房屋坐落發生變化的,提交證實坐落發生變更的文件;宅基地或者房屋面積、界址范圍等發生變化的,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其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以及變更后的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房屋平面圖等地籍調查成果(由登記機構產生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交)。
四、收費標準
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的不收取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五、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三)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或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可以由權利人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
3.不動產權證書;
4.分家析產的,提交分家析產的協議或者材料;
5.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出賣、互換、贈與房屋的,提交相關協議書;
6.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
7.依法應納稅的,提交完稅結果材料;
8.依法繼承的,按照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提交材料。
四、收費標準
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的不收取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五、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四)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二、申請主體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
3.不動產權證書;
4.不動產滅失的,提交其滅失的材料;
5.權利人放棄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提交權利人放棄權利的書面材料。被放棄的宅基地、房屋設有地役權的,需提交地役權人同意注銷的書面材料;
6.依法沒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權或者房屋所有權的,提交人民政府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生效決定書;
7.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導致權利消滅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
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不動產登記收費依據: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稅﹝2019﹞45號、湘發改價費﹝2017﹞264號
辦事指南依據《民法典》、《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規程》等法律、法規制定。
咨詢電話:0731-5677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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