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使用權登記辦事指南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4-12-02 09:42
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使用權登記辦事指南
一、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使用權首次登記
二、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使用權變更登記
三、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使用權轉移登記
四、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使用權注銷登記
(一)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使用權首次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使用權首次登記應由依法取得國有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使用權的國有林業采育場、國有林場等國有林業經營者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林業主管部門批準使用林地、森林、林木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權屬來源資料;
4.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由登記機構產生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交)。
四、收費標準
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五、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二)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使用權變更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應由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權證書;
4.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其身份變更的材料;
5.林地坐落、名稱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坐落、名稱變更的材料;
6.林地面積、界址發生變化的,提交變更后的地籍調查成果,涉及國有單位經營區界限變化的,還應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7.權利期限發生變化的,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8.林地用途部分發生變化,提交導致林地用途發生變化的材料;
9.森林類別發生變化的,提交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同意變化的文件;主要樹種發生變化的,提交證實發生變化的材料;
10.同一權利人分割或合并不動產的,提交有權機關出具的相關批準文件和變更后的地籍調查成果;
四、收費標準
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的不收取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五、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三)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使用權轉移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或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可以由權利人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權證書;
4.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使用權轉讓、互換、作價出資或者調整的,提交轉讓、互換、作價出資或者調整協議及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5.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合并、分立等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
6.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
四、收費標準
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的不收取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五、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四)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使用權注銷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二、申請主體
應由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權證書;
4.不動產滅失的,提交證實滅失的材料;
5.權利人放棄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使用權的,提交權利人放棄權利的書面文件。不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地役權、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的,提交抵押權人、地役權人同意的書面材料;
6.林地全部被依法轉為建設用地等非林地的,提交證實林地全部被已發轉為建設用地等非林地的材料;
7.林地被依法收回的,提交有批準權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8.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導致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使用權消滅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
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不動產登記收費依據: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稅﹝2019﹞45號、湘發改價費﹝2017﹞264號
辦事指南依據《民法典》、《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規程》等法律、法規制定。
咨詢電話:0731-5677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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