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農用地使用權登記 辦事指南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4-12-02 09:28
國有農用地使用權登記辦事指南
一、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
二、國有農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三、國有農用地使用權轉移登記
四、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一)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以承包經營以外的方式使用國有農用地申請國有農用地的使用權首次登記的,由用地批準文件等權屬來源記載的土地使用人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關于組建國有農場、草場等批準使用土地、水域、灘涂等的批準文件等權屬來源材料;
4..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由登記機構產生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交)。
四、收費標準
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五、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二)國有農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國有農用地的使用權變更登記應當由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權利人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權證書;
4.權利人或者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其變更的材料;
5.土地坐落、面積、界址、用途發生變化的,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以及變更后的地籍調查表、宗地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由登記機構產生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交);
6.土地權利性質、權利期限等發生變化的,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包括國有農用地的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租賃合同、作價出資(入股)或者授權經營批準文件等。
四、收費標準
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的不收取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五、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三)國有農用地使用權轉移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二、申請主體
國有農用地的使用權轉移登記應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或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可以由權利人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權證書;
4.互換的,提交互換合同以及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5.調整的,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6.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合并、分立等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7.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
四、收費標準
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的不收取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四)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二、申請主體
國有農用地的使用權注銷登記應由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權證書;
4.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國有農用地的使用權消滅的,提交相應材料;
5.國有農用地的使用權被依法收回或者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提交人民政府的收回決定或者證實土地被依法轉為建設用地的材料;
6.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的,提交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的書面材料;
7.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導致權利消滅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
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五、辦結時限
即時辦結。
不動產登記收費依據: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稅﹝2019﹞45號、湘發改價費﹝2017﹞264號
辦事指南依據《民法典》、《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不動產登記規程》等法律、法規制定。
咨詢電話:0731-5677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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