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2025)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1-14 14:44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本局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和要求,編制本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內容
1.領導簡介及分工、職能職責、機構設置、聯系方式等組織機構情況;
2.規劃、計劃、重點工作、規范性文件及其政策解讀;
3.本局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政府采購情況;
4.本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5.本局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收費標準及目錄,辦事指南、辦理流程;
6.本局工作人員的招錄和選拔任用干部信息;表彰獎勵等人事管理情況;
7.本局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8.突發城市管理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9.公共衛生、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等監督檢查情況;
10.法律、法規及國家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公開方式
1.湘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網站(網址:http://www.yqfywz.cn/1941/1943/1971/index.htm);
2. 湘鄉政報;
3. 通過本局辦公大廳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電子顯示屏、公告欄等公開政府信息;
4. 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發布會等途徑予以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查詢方式
可登錄湘鄉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qfywz.cn/),使用關鍵詞進行檢索即可獲取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本機關主動公開內容以外的政府信息,本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包括需要進行匯總、分析、加工或進行其他處理的信息。
(一)申請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局獲取政府信息,可以填寫《湘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向本局提出申請。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至湘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現場提出書面申請。
地 址:湘鄉市桑梅路93號。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夏令時(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時(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聯系電話(傳真號碼):0731-56776776
郵 編:411400
2.信函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向本局提出申請,同時應在信封左下角或傳真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信函郵寄至湘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地 址:湘鄉市桑梅路93號
聯系電話(傳真號碼):0731-56776776
郵 編:411400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陸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平臺的“依申請公開”欄目(http://www.yqfywz.cn/)直接在網上提出申請。
聯系電話:0731-56776776
(二)申請的提出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號)精神,申請人按照“一事一申請”的方式,向本局提出申請,申請人通過現場、信函和傳真提出申請的,應填寫書面《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書面《申請表》可在受理地點領取、自行復制或從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發布平臺”欄目下載打印。
申請人通過網上提出申請的,必須按照提示在線填寫《申請表》并提交申請。申請提交成功后,可憑借系統反饋的編號和密碼在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查詢受理情況。
申請人在填寫書面《申請表》或網上電子《申請表》時,應按規定認真填寫,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需提交說明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
4.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三)受理程序
本局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及書面答復:
1.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如申請人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申請政府信息屬于申請人本人或涉及部分公眾利益(含申請人本人),需申請人提供相關性證明而未提供的;申請內容、聯系方式和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形式不明確等情況,應當要求申請人予以補正后再辦理。
2.屬于公開范圍的,其中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未主動公開,但可以通過申請公開的,按規定答復并提供相關政府信息內容。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屬于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不屬于主動公開的范圍,且與本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可以不予公開,但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6.不屬于本局職責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同時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機關的,應當告知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7.屬于部分公開且可區分處理的,應當提供可公開部分的政府信息,同時對不予公開部分應當說明理由。
8.同一申請人向本局反復申請公開同一內容政府信息,本局已經作出答復的,可以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
9.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必須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本局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予以公開,反之不予公開。
(四)答復時間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及時登記辦理,根據申請內容,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局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局需征詢第三方意見或其他機關意見,征詢第三方意見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答復期限內。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五)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本機關提供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收費,按照《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財稅〔2021〕3號)文件執行。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認為本局違反有關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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