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25年機構信息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9-17 16:28
湘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25年
機構信息
主要負責人:楊鋒鍇
地址:湘鄉市望春門街道桑梅東路93號
郵編:411400
電話:0731-56776776
網址:http://www.yqfywz.cn/1941/1943/1971/index.htm
辦公時間:夏令時(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時(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湘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正科級單位,轄8個下屬機構,其中事業單位7個,國有企業1個,分別為:湘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湘鄉市環境衛生服務中心、湘鄉市城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湘鄉市燃氣安全管理辦公室、湘鄉市園林綠化服務中心、湘鄉市市政設施維護中心,湘鄉市數字城管服務中心,湘鄉市振湘供水有限公司。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湘潭市、市本級有關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負責制訂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各項專項規劃、制度等,并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二)負責對授權范圍內有關市政公用事業的特許經營權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相對集中行使省人民政府確定的行政處罰權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負責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人員培訓。負責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指揮調度,并組織實施聯合執法行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工作。
(四)負責城區城市照明、供水、城市道路、橋梁、公共廁所和公共停車場等市政公用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維護與管理。負責全市燃氣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城區內的單位和個人占用或挖掘道路、橋涵、城市照明及燃氣等設施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城市管理方面政府投資和非經營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五)負責城區市容市貌的監督管理工作,并組織開展市容市貌綜合整治行動。負責城區戶外廣告設置的審批和監管工作。
(六)負責城區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和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城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行動;指導監督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城區環衛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區園林綠化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砍伐及移植樹木、占用綠地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城市綠線綠章的監督管理和異地綠化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城區公園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古樹名木、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義務植樹的組織實施工作。指導推進城區社會綠化工作。
(八)負責城區公共停車設施、公共自行車和共享單車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城區城市廣場、人行道等管理范圍內公共區域靜態交通秩序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十)負責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以及使用過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等城市規劃管理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智慧城管”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督查督辦、網絡信息安全、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信息綜合、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局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后勤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內部審計工作。
(二)城市公用事業管理股。負責全市燃氣、城市環境衛生、城市供水、城市園林綠化、城市地下空間管線、城市照明和亮化、城市道路橋梁、城市充電設施、城市公共廁所和垃圾站、城市公共停車場、城市戶外廣告和臨街店鋪招牌以及其他市政設施等規劃編制的組織和實施等工作;承擔城區道路、橋涵、照明、供水、綠化及其附屬設施運行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對城區內的單位和個人占用及挖掘城市道路、橋梁、城市照明及燃氣等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職責范圍內市政公用設施質量監督管理、竣工驗收備案、移交等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城區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承擔全局綜合統計工作。
(三)工程建設股。承擔職責范圍內市政設施的改造、維修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招投標、工程概預算審核工作;承擔局建設工程的可行性方案論證、工程質量監督、結算初審、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局系統政府合同技術部分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對授權范圍內有關市政公用事業的特許經營權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實局系統重點工程實施、新型城市化建設等工作。
(四)信息化管理股。負責推進城市管理數字化、精細化、智慧化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負責實施全方位、全時段的動態化監控;負責對各類城市管理問題進行分解,確定處置責任單位;負責將城市部件、事件中的問題信息派遣到有關部門,對涉及多部門的復雜問題進行協調;負責智慧城管的指揮、調度、協調、監督與考評等工作。
(五)安全生產管理股。承擔全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燃氣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督促落實局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承擔城市內澇、雨雪冰凍天氣等應急處置工作。
(六)法規股。擬訂城市市容政策、質量標準、技術規范等規范性文件;承擔法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法治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承擔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許可、政府合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的審理、聽證工作;承擔城市管理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含政府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等法律事務性工作;負責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和動態調整工作;承擔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考核工作;承擔執法人員資格和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
(七)審批服務股。按照授權范圍負責統一受理、辦理審批服務事項;統籌協調相關股室審批服務業務辦理,實行一個窗口對外,限時辦結;參與涉及多個部門的審批服務事項聯審聯辦工作,按照聯審決定受理、辦理有關手續;承擔城區大型戶外廣告設置審批和門店招牌、標識牌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考核股。承擔全市城市管理責任目標考核講評工作;承擔全市城市管理的檢查、督辦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年度城市管理重大事項、城市管理綜合整治及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跨部門重大城管事項。
(九)財務股。負責局系統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城市管理經費的分配計劃、財務預(決)算、收支計劃的編報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局系統非稅收入、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專用裝備和辦公設備申報購置的審核工作;承擔財政預算績效評價管理工作。
(十)人事股。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黨建辦公室。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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