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財政局2023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報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4-01-10 15:37
2023年度,我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方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緊密圍繞全局工作,加強領導,強化保障,聯系實際,突出重點,創新形式,扎實推進行政執法各項工作。現結合實際,將相關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2023年行政執法工作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財政依法履職職能。
切實把法治政府建設與履行財政職能、完成各項中心工作任務緊密結合。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財政部門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職能作用。領導干部帶頭推進行政執法第一責任人職責及行政執法監督督查相關工作,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細化具體要求,把法治政府工作與全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認真落實黨組全面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重要內容,并納入財政工作。同時聘用專門的法律顧問,提高執法專業性。
(二)規范部門預算,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提高政府預算編制的規范性和科學性,增進政府預算體系內各本預算之間的有效銜接。2023年,部門預算編制嚴守厲行依法行政,將財政資金重點用于“保基本、保運轉、保民生”,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切實推進高質量財政建設,將“三保”支出放在預算安排的優先位置,確保兜住民生底線。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法治社會建設氛圍。
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現有媒介廣泛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通過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普法教育效果。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與依法治市工作和普法工作結合起來,利用多種方式進行宣傳,發放宣傳資料,宣傳《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律、法規,營造良好輿論和專項整治工作氛圍。
(四)嚴格依法行政,推動法治政府完善進程。
一是市財政局在行政執法過程當中嚴格落實“三項制度”的相關規定,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記錄,并在中國湘鄉網和中國湖南政府采購網等網站進行公示。
二是市財政局逐步完善適合本單位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基本實現行政裁量標準制度化、行為規范化、管理科學化。規范行使行政裁量權,有效規范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行政行為,確保了本單位在具體行政執法過程中有細化量化的執法尺度,行政裁量權邊界明晰,完善執法程序,強化執法監督,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為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時社會滿意度也顯著提高。
三是市財政局積極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免罰輕罰規定,行政處罰裁量適當,明確不予處罰、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從重處罰的裁量階次,有處罰幅度的明確情節輕微、情節較輕、情節較重、情節嚴重的具體情形。對同一種違法行為,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選擇處罰種類、幅度,或者法律、法規、規章對不予處罰、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從重處罰的條件只有原則性規定的,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防止過罰不相適應、重責輕罰、輕責重罰。依法合理細化具體情節、量化罰款幅度,堅決避免亂罰款,嚴格禁止以罰款進行創收,嚴格禁止以罰款數額進行排名或者作為績效考核的指標。罰款數額的從輕、一般、從重檔次情形明確具體,嚴格限定在法定幅度內,防止簡單地一律就高或者就低處罰;罰款數額為一定金額的倍數的,在最高倍數與最低倍數之間劃分階次;罰款數額有一定幅度的,在最高額與最低額之間劃分階次,盡量壓縮裁量空間。在法定處罰種類或幅度以下減輕處罰的,嚴格進行評估,明確具體情節、適用條件和處罰標準。
四是市財政局有選擇地實施告知承諾制,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提高了審批效率。
五是為更好地規范執法行為,建立了行政執法人員 培訓制度 ,行政執法全過程信息記錄制度以及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在執法行為開始前就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讓執法行為合理合法,在執法過程中嚴格執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在執法行為結束后妥善保存執法資料,有效減少行政執法爭議 的產生。通過行政執法行為的規范化,減少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的產生。本年度共發生行政處罰1起。
二、存在的問題
我局在行政執法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要求相比還存在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干部法律素養還無法滿足政府全面法治化的需要。在基層干部中,法律專業人員占比較低,具有較高法律素養的干部更是少之又少,干部法律知識水平參差不齊等因素對日常行政執法工作造成了一定影響。二是法制宣傳工作不夠深入。對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宣傳工作集中在線上,形式不夠多樣,涉及面不夠廣泛。且存在部分干部對于依法行政的意識不強,沒有把依法行政落實到工作中去。
三、2024年主要舉措
(一)強化制度建設,規范依法治理行為。
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將執法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各部門、股室和個人。建立依法科學決策重大問題的制度,確保所研究決策的重大問題無重大失誤。建立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目標管理制度,干部學習制度,制訂財政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任務分別落實到各基層單位。對干部學法用法、依法辦事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將督查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二)加強宣傳教育,擴大普法效果。
1、宣傳好財政部門當家法,營造良好的執法氛圍;聯合稅務開展送法下鄉活動,加強對財稅法律的宣傳,確保把財政部門的當家法宣傳到位。
2、積極舉辦各種法制培訓活動。一是普及財務會計法規知識。二是開展各種繼續教育培訓,全面提高會計人員法律素質。
3、加強領導干部的學法用法教育,提高局領導干部的學法用法水平。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干部職工培訓,提高干部的依法理財水準。用多種方法鼓勵干部學法用法。實行末位淘汰,提高干部對崗位的適應能力。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總結學法用法經驗。
(三)切實依法行政,確保普法實效。
在加強普法的基礎上,提高總體執法水平,確保廣大財政干部對憲法和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都比較了解和熟悉,對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各項財政法律、法規、制度都能熟練掌握,能夠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做好本職工作,做到依法理財,依法行政。要切實實行全面政務公開,提高執法用法透明度。要加強對鄉鎮財政的依法管理。提高鄉鎮會計基礎工作水平。促進鄉鎮財政所依法治稅,依法行政,規范財政干部執法行為,切實依照法定程序征稅。加大財政監督法規宣傳力度,強化財政監督,發揮財政在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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