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審核制度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2-11-30 16:12
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審核制度
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責任單位:湘鄉市就業培訓股
責 任 人:局長、黨組分管領導、股長、承辦人
二、審核權力行使依據
(一)關于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08]269號)第五項、資金申請及支付管理。第二條規定:職業培訓補貼。登記失業人員、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的,根據其參加培訓和就業狀況,可向職業培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二)《湖南省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和職業介紹補貼實施辦法》第一條 登記失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就業困難人員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享受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登記失業人員經過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實現就業的可以享受職業介紹補貼!逗鲜∞r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實施辦法》第一條培訓、鑒定對象為全省境內年齡在16歲至45歲之間、有轉移就業愿望的農村勞動者。
三、審核條件和標準
(一)機構認定
市州以上勞動保障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參照《湖南省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和職業介紹補貼實施辦法》中定點培訓機構認定辦法,按照條件公開、申請自愿、公平競爭、合理布局、貼近農村、方便農民的原則,從現有的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職業院校、民辦培訓機構和企業職工培訓中心等職業教育培訓機構中通過招投標方式擇優確定定點培訓機構,省勞動保障廳每年3月在網上向社會公布。
(二)補貼標準
1、職業技能培訓按職業(工種)類別的不同,每人享受300元至1000元標準的補貼。培訓時間根據不同的職業(工種)確定,不得少于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培訓學時,其中操作技能訓練學時一般不得少于60%。
2、職業技能鑒定按鑒定職業(工種)類別的不同,分別享受A類150元、B類120元、C類100元的補貼。
符合享受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和一次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超出補貼部分的培訓、職業介紹和鑒定費用,由本人自負。
四、所需材料
(一)登記失業人員參加培訓的,申請培訓補貼應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湖南省就業失業登記證》等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2、《職業技能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3、與企業簽訂的六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復印件;靈活就業人員由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靈活就業證明》材料(可在社區平臺逐個核實);
4、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
5、受訓者本人社?ǖ南驵l市銀行卡號,沒有社保卡的提供在建設銀行開立的存折賬號。
(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申請培訓補貼應提交以下材料:
1、《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表》(一式四份);
2、《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人員名冊》(紙板、電子版各一份);
3、《培訓合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4、學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農村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復印件等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5、學員培訓考勤資料;
6、學員本人簽名的未交納培訓費用證明和代為申請協議;
7、培訓機構的收費標準;
8、就業證明材料。
9、定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三)創業培訓補貼應提交以下材料:
1、培訓人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學員《再就業優惠證》或《就(失)業證》的復印件;
3、創業成功學員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創業培訓補貼審批表》;
5、《申請創業培訓補貼人員名單》;
6、學員培訓考勤資料。
7、定點創業培訓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四)技能鑒定補貼應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2、參加職業技能鑒定人員本人簽字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人員名冊;
3、身份證復印件;
4、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
5、定點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五、受理
承辦人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材料齊全、符合申報條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申報條件的,當場一次告知受訓者本人或培訓機構需要補正的內容。
六、審查程序
(一)培訓機構于每季終了10日內提交培訓補貼申報材料。
(二)承辦人在確認培訓機構申報材料齊全后登記簽收。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有關要求的,承辦人應當在自收到培訓機構申請培訓補貼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告知培訓機構。
(三)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程序
1、定點培訓機構申請培訓補貼
2、就業培訓股審核后在湘鄉人力資源網上公示一個月無異議的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
3、財政局復核后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
4、領導審批意見。
5、財政按審批金額撥付到定點培訓機構帳戶。
(四)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程序
1、定點鑒定機構申請鑒定補貼
2、就業培訓股審核后在補貼申請表上簽署意見。
3、財政局復核后簽署意見。
4、領導審批意見。
5、財政按審批金額撥付到定點鑒定機構。
八、公開公示
本制度文本在湘鄉市政府網站公示。
九、審核時限
再就業培訓補貼文件審核時限為10個工作日。
十、監督檢查
執行《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執行規范權力運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
十一、責任追究
執行《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違反規范權力運行制度責任追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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