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2年機構信息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2-10-14 15:16
主要負責人:楊群力
辦公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鄉市東山街道大將南路360號
郵編:411400
值班電話:0731-52269988
網址:http://www.yqfywz.cn/1941/1943/1965/index.htm
辦公時間:夏令時(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時(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省委、湘潭市委、湘鄉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具體實施方案;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綜合管理。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執行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承擔全市創業培訓服務工作的總體計劃、技術指導、組織實施和質量監控,協調、監督創業扶助政策的落實;負責創業貸款的管理和貼息服務工作;組織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執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全市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養老、失業、工傷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和全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對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實施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報送,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機制;監督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推進職稱制度改革,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簽訂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八)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負責全市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綜合管理;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審核事業單位及人員的工資、獎金、績效工資標準和退休費,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
(十)承擔為民辦實事考核辦公室日常工作,具體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民生實事考核。根據市政府授權綜合管理全市獎勵表彰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十一)職能轉變。深入推進減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機構設置:
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辦局會議組織、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機要檔案、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參與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調研工作;承擔全局性工作總結、匯報和全市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會議材料的撰寫工作;負責全局系統信息綜合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有關政務活動的接待和聯絡工作;負責領導交辦和會議決定事項的協調、督辦工作;負責綜合統計、局機關文明創建工作;負責中心工作的協調;做好辦公用品管理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后勤工作。
(二)法規信訪股(審批服務股)·
承擔全局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監督本局系統行政執法情況,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行政復議工作,審核行政處理和行政處罰程序及行為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許可項目的合法性;指導做好全局政務公開工作、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督辦與答復;承辦局機關法律事務,承擔行政決策聽證和行政執法聽證工作,負責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普法和法律法規咨詢服務工作;負責全局法律法規培訓的組織計劃管理工作;負責局信訪維穩綜治工作。
(三)財務股
負責會計事務處理;執行結算紀律,清理資產債權債務;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檢查收支情況,分析費用升降原因;組織籌措資金,掌握資金使用情況;負責財務數據的備份和安全;負責往來收據、非稅收收入收據、授權支付憑證購買、保管及領用臺賬登記;協助檢查監督基金運作,并及時向局黨委報告財務運作情況;負責做好辦公用品的集中采購工作,負責代管非常設機構工作經費的管理。
(四)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股
擬定全市促進城鄉統籌就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督促落實;促進落實特殊群體統籌城鄉就業和就業援助政策;負責對就業專項資金的預、決算和統計,資金的審核、申報和監督管理;負責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行政許可、備案,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對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指導鄉鎮(街道)及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平臺建設工作。指導實施重點人群就業援助政策;指導實施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健全和完善城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督促落實就業與失業管理辦法;指導執行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指導建立健全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執行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管理權限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工作;按管理權限綜合管理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按管理權限和政策規定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工勤人員流動調配工作。
(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初級評審委員會,組織實施并管理教育中級及全市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承辦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與推薦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審定、繼續教育的管理工作;負責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考核獎懲股
組織實施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勵、懲戒、申訴、辭職辭退等政策法規;指導實施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審核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及獎金;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表彰的綜合管理,考察、推薦湘潭市級以上先進單位或個人候選對象;指導、督查落實重點民生實事工作。
(八)工資福利股
組織實施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退休政策;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的核定管理工作;按管理權限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調整、工齡及年齡更改認定工作;落實國家有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休假制度、工齡計算及工作人員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待遇、死亡撫恤、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等政策。
(九)職工養老保險股
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基金管理辦法和基金預測預警制度和喪葬撫恤待遇政策及給付標準;貫徹執行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制度和審批辦法;承擔按有關規定辦理職工退休、工齡與繳費年限的計算及提前退休(特殊工種、病退)的申報工作;指導、監督、檢查機關企事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工傷保險股
擬訂全市工傷保險規劃和組織實施工傷保險政策落實;組織實施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康復機構、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審核,資格認定和年審工作;監督保險協議工傷定點醫療機構的協議執行情況;承辦工傷調查、認定及申報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市安全生產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
(十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股
貫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并組織實施;貫徹執行被征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擬訂全市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的相關政策,負責我市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協調工作;負責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業務指導及社會保險政府補貼的測算、結算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二)基金監督股
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指導、監督、檢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實施情況;監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編制執行情況;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內部審計;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查處違規案件;協助社會保險征繳基數統一審核工作;承擔湘鄉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三)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聘用管理工作;負責局人事檔案管理;承辦局機關及局屬單位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業務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有關工作;制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干部,業務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四)黨建辦
負責局黨建工作,做好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局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負責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文件、指示、規定的宣傳教育;協助局黨委督促干部職工搞好廉潔自律;受理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有關機構編制事項明確如下:
一、湘鄉市就業服務中心
湘鄉市就業服務中心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科級。
主要職責:協助管理全市城鄉勞動力的就業及就業指導工作,指導全市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落實各項就業政策措施,負責就業失業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就業援助,指導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組織實施創業帶動就業工作,負責創業擔保貸款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就業失業信息動態監測,負責全市失業保險經辦工作。
內設機構:綜合管理股、就業管理股、創業管理股、就業培訓股、湘鄉市失業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人員編制:核定編制25名。設主任1名。
二、湘鄉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湘鄉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科級。
主要職責:負責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全市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權限承擔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特殊工時行政許可和勞動用工備案、集體合同審查行政權力及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參與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負責統一部署、統籌協調、考核監督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網格化、網絡化)管理工作;負責監控和管理全市各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內情況動態。
內設機構:綜合管理股、監察一室、監察二室、監察三室、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中心。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8名。設大隊長1名。
三、湘鄉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湘鄉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科級。
主要職責:承辦全市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參與全市人才招聘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人才服務工作;負責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稱申報等人力資源事務代理工作;負責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和“三支一扶”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絡建設,提供人力資源市場信息;負責流動人員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綜合股、市場股、人力資源事務代理股。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9名,設主任1名。
四、湘鄉市考試和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湘鄉市考試和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科級。
主要職責:負責指導或承擔全市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其他選調(派)人員的考試工作;承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考核(考試)工作;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鑒定及職業技能競賽工作;負責職業技能鑒定考評員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內設機構:人事考試股、技能鑒定股。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7名。設主任1名。
五、湘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湘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科級。
主要職責:負責處理全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負責宣傳勞動人事法律法規;承擔勞動人事爭議調解、預防工作;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綜合管理股、立案庭、調解仲裁庭。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8名。設院長1名。
六、湘鄉市工傷保險服務中心
湘鄉市工傷保險服務中心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科級。
主要職責:按照相關規定征收工傷保險費;核查用人單位的工資總額和職工人數;負責工傷保險調查、統計和信息系統管理;負責核定工傷保險待遇;負責工傷保險協議醫院管理;負責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后的老工傷人員管理服務。
內設機構:綜合管理股、基金征繳股、待遇審核股、基金財務股、老工傷管理股。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8名。設主任1名。
七、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培訓中心
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培訓中心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股級。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初任培訓;負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繼續教育;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有關法律法規等培訓;按管理權限承辦有關人才培訓工作。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3名。
八、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股級。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和推廣應用工作;負責局辦公自動化管理,協助做好電子產品的采購工作;負責全市社會保障卡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網絡維護和安全工作;負責社會保障信息培訓。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3名。
九、湘鄉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一)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湘潭市關于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二)負責全市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個人賬戶建立及管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待遇核定與支付、年審驗證及死亡終止等工作;(三)負責職業年金的管理工作;(四)負責全市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五)負責編制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預、決算和統計報表等各項工作;(六)完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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