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2026年度信息公開指南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6-01-21 08:44
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本局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結合職能職責,編制本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是指依法應當讓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我局應采取有效形式,在職責范圍內,按照法定程序,及時主動地向社會公開。
二、政府信息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除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的以外,凡是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各類事項均屬對外公開范疇。對暫時不宜公開或不能公開的,要進行審核并說明理由,報同級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三、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3.本單位機構設置、職能、審批事項、服務事項及相應辦事程序等;
4.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二)公開方式
1、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yqfywz.cn/1941/1943/1961/index.htm);
2、湘鄉政報;
3、報刊、廣播、電視、公開欄、新聞發布會等途徑予以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四、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寫《湘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向本機關提出申請。
(一)申請方式
1、網上申請;
2、書面申請。
(二)受理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為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電話: 0731- 56771129,傳真號碼: 0731- 56771129,通信地址:湘鄉市行政中心五樓,郵政編碼:411400,電子郵箱:郵箱:xxsfgj@126.com;辦公時間:夏令時(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時(10月1日-次年6月)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申請步驟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以填寫《湘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提出申請。《申請表》(詳見附件)可直接下載,也可以到本機關辦公室領取!渡暾埍怼窂椭朴行。
個人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請表應當填寫完整、內容真實有效。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若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遞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當場遞交,也可以通過互聯網、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通過網上提出申請的,可登陸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平臺的“依申請公開”欄目(網址:http://www.yqfywz.cn/webapp/xxs/ysqgk/index.jsp)。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傳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郵件主題中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四)辦理步驟
1、審查。本機關收到《申請表》后,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公開機關及聯系方式;對于《申請表》填寫不完整、內容不明確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材料的申請,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
2、登記。本機關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有關身份證明材料齊全的申請,即時登記受理。
3、答復。根據申請內容,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若因正當理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做出答復,經委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可以將答復的期限適當延長,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如果單份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政府信息公開請求,可以分別處理,分別答復。
4、收費。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根據《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財稅〔2021〕3號)》,收取信息處理費。
五、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湘鄉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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